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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20 08:30:20 打印 字号: |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其前身为蚌埠市中市区人民法院,于1962年6月1日建立。2004年3月,蚌埠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更名为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蚌山区人民法院现有编制53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100%,其中硕士占总人数的19.7%,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内设政治部、综合办公室(法警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执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等职能部门。担负着刑事、民商、行政三大审判任务和相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宪法赋予国家审判机关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配有一大、四中、七小共十二个法庭和五个调解室,全院配备有现代化的网络办公系统。一楼设立案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便捷、规范的一站式服务。


近年来,蚌山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政治建院、人才兴院、以制治院、科技强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推进法院各项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以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为抓手,努力建设一流司法队伍,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