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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建立院领导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
作者:王景山 王成峰  发布时间:2008-12-06 11:36:03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对基层法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全市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日前市法院建立了院领导联系指导基层法院工作制度,已确定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联系点。这是市法院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所采取的一项措施。

  市法院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负责联系一个基层法院,定期深入到联系点,加强对联系的法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督促检查,调研指导,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好的典型,更好地推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基层和办案一线得到落实,把学习讨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使联系点成为开展学习讨论的示范点。同时要求,联系的领导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基层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积极组织向全社会进行宣传推介,充分展示基层工作风貌,努力形成有利于法院工作创新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市法院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去,要加强与县区党委、政府联系,主动听取所在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督查基层法院贯彻执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和要求的情况,了解队伍建设状况,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编辑: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