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市法院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衡量标准,更加注重司法为民,努力做到体民情,贴民心,关注民生。
为方便群众诉讼,市法院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立案、信访大厅有为当事人专门配备的饮水机、纸杯、笔墨纸张、医药箱以及法律书籍,还有为当事人专门开辟的休息区;告状求诉的群众走进法院都会收到诉讼、执行风险提示书和举证须知等有关诉讼指导材料。一杯纯净的清水、一份温馨的提示,传递的是人民法院对人民的深厚感情,来访求诉群众感受亲情的同时,对法院也多了一份亲近。
为满足群众合法诉求,市法院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今年1至8月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187人(次),院领导当面听取来访人对裁判结果、审判执行工作及法官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意见,依法及时作出了处理。
为解决部分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市法院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以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等类型的案件,在立案时依法予以缓交诉讼费。今年以来已经核准缓交诉讼费7件,共计缓交25562元。
加强调解,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市法院更加注重司法为民的重要方面。为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诉讼利益,提高诉讼效率,市法院在民事、民商事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中,坚持“能调则调,案结事了”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工作。1-8月份民事四个审判庭调解结案357件,占全院审结民事案件的50%,调解后权利人直接实现债权或者获得赔偿合计价值2140余万元。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一审和二审共调解14件,被害人实际获得赔偿款67万余元。
采取切实措施,破解“执行难”,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今年5月成功拍卖债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亿股股权,我市金融机构7千余万元债权执行到位;7、8月份,执行人员冒酷暑转战江浙沪10余天,终于将被执行人隐匿的执行标的一艘抵押的船舶截获。
市法院将继续努力,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把更加注重司法为民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