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以人为本,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完全一致的。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把以人为本思想充分体现到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中去,这也是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在司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当前,人民法院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措施,努力做到司法思想上亲民,司法措施上护民,司法程序上便民,司法效果上利民。
一、营造两种“风气”,彰显司法亲民的浓厚氛围
在审判工作中落实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首先必须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审判,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人民法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彻底消除特权思想,切实摆正与人民群众的位置,牢记手中的审判权来自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这就要求人民法官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审判作风,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大兴文明办案之风,营造“气顺”的诉讼环境。司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弘扬司法文明,关键就是要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自觉克服态度粗蛮、方法简单、居高临下的做法,以人道的、人性化的方式对待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司法的人文关怀,努力把人民法院建设成为“最讲理、最文明的地方”。文明办案有助于妥善化解矛盾,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关系,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度,使案件的处理结果得到当事人理解和尊重,避免矛盾激化。近年来,我院以创建“文明型”法院为抓手,认真执行《法官行为规范》,大力倡导使用文明用语禁语,遵守司法礼仪,规范法官言行,开展热情服务;扎实开展了以“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暖心、一杯热水呈递、一次释法耐心、一个答复满意”为主要内容“五个一”活动;实行诉讼引导制度,引导当事人和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诉讼,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方便。“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案难办”现象大为减少。
大兴廉洁办案之风,营造“风清”的诉讼环境。司法不廉是导致司法不公的重要因素。保持清正廉洁,是人民群众对法官的基本道德期盼,是党纪、政纪和国法的严格要求。人民法官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一尘不染,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加强廉政建设,纯洁法官队伍,提高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就要求人民法官必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工作和生活中能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经得住检验。近年来,我院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坚持推行廉政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廉政档案制度、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违纪法官离岗制度、廉政风险保证金制度,加大对违纪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以审判、执行权谋私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人和事,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逐步形成。
二、抓住两个“龙头”,提升司法护民的质效
公正高效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维护好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是司法为民工作的价值取向。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目的,就是通过司法机关公正、高效的裁决,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诉讼利益。因此,追求审判质量,讲究司法效率,是实现司法为民最现实的要求。
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庭在案件质量监管方面的龙头作用,建立和完善案件质量监控机制。今年我院在以往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的基础上,要从各审判庭确定一名案件质量监督员,形成以审判监督庭为主,各审判庭质量监督员相互联动、相互协调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在放权审判、确保法官独立办案的前提下,从各个环节严格控制案件质量;继续坚持案件质量月考核通报、半年集中讲评制度,建立法官实绩档案,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认真落实违法审判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牢牢把握案件质量控制的主动权。
充分发挥立案庭在审判流程管理方面的龙头作用,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审判运行机制。司法为民不仅体现在实体和程序上,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体现在效率上。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审判效率低,办案周期长。有的官司虽然打赢了,但由于拖的时间太长,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已无法弥补,影响了法律的权威,这显然与司法为民相悖。因此,提高司法效率是当前审判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为了加快办案节奏,我院进一步强化案件审限、执限管理,建立有效的预警和反馈机制,提高案件在审限、执限内的结案速度,坚决杜绝案件超审限和超期羁押现象;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加快案件流转;进一步实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加强复杂案件庭前证据展示,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周期;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网络系统开展审判工作,实现网上立案、网上批案、网上报结,积极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审判运行机制。
三、建好两个“窗口”,夯实司法便民的基础
人民法院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窗口”建设好坏不仅反映人民法院为人民服务的水平,更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声誉,因此法院的“窗口”建设十分重要。
切实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近年来,我院不断规范立案程序,积极推行远程立案、巡回受理、预约立案、预约接访、双休日立案、电话查询、诉讼指引等便民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及时、高效、便捷,使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都能及时立案。去年,我院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整合诉讼资源,积极拓展便民服务范围,对接访、立案、收费、诉讼指导、查询、领取法律文书以及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提高办事效能,受到了当事人欢迎。进一步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对信访案件实行归口办理和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在全院形成联动处理机制;重视做好初信初访工作,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坚持开展“开门接防、带案下访”活动,实行重要信访案件院长包案制。通过多项手段和措施,共同破解涉诉信访难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诉讼秩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人民法庭“窗口”建设。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窗口,最贴近群众,最了解群众,处于依法维护群众利益的最前沿。人民法庭建设直接关系到司法为民,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意义重大。加强人民法庭建设,首先,要抓好人民法庭队伍建设,配足配强人员,满足人民法庭工作实际需要,减轻法庭人员的工作压力,拓宽法庭人员的工作视野,使法庭的同志能集中精力审理案件,加强与农村调解组织的团结协作,共同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和谐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民法庭的同志要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消除后顾之忧,增强法庭人员的工作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确保人民法庭队伍的稳定。其次,要加强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建设,严格按照人民法庭硬件标准化要求,高质量地抓好人民法庭基础建设;配齐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为人民法庭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加强人民法庭网络化建设,实现网上立案,建立远程电子印章系统,方便群众诉讼,逐步实现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化、设备现代化、审判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努力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解决纠纷、维护稳定的阵地,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平台,不断推进人民法庭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方便农村群众诉讼,去年我院在各法庭建立了便民诉讼网络,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了10个巡回审判点,法庭人员每月定期到各服务点就地受理案件,接受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宣传,同时针对农忙时期和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当事人就地开庭审理,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稳定。同时还开通了网上立案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实现了法庭直接立案和裁判文书盖章,大大减轻了农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四、破解两个“难题”,增强司法利民的实效
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基层法院面对的当事人有相当部分经济比较困难。要认真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丰富和发展司法救助的内涵,对于残疾人、下岗职工、外地民工和困难企业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和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坚持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对涉诉群众在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事前提示,帮助当事人避免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全力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执行难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对当前法院工作不满意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代表对法院工作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执行难问题的存在影响了人民法院的权威和形象,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稳定。因此,坚持司法为民,就必须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强有力的执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今年,我院在总结以往执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了“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片”争创活动。加强执行财产查证,强化执限跟踪管理,推行执行全程公开;严格规范执行程序,规范执行文书送达、财产委托拍卖、强制措施适用、执限延长报批、执行款物发放、执行费用收取、执行异议听证等环节,规范执行行为;积极探索悬赏执行、敦促执行等执行工作新方法、新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得到顺利实现,营造出良好的执行氛围。
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将组织全院同志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学以致用,在法院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为发展崛起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