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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院到蚌埠督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作者:王龙江  发布时间:2008-12-26 13:58:55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12月25日,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晓东一行3人来到蚌埠中院,对蚌埠市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进行督查。

  全省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蚌埠市两级法院闻讯即动,全力投入到打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攻坚战之中。一是领导重视,部署到位。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立即向市委、市人大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12月12日召开了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动员大会,贯彻落实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巫希平任组长,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芈振环任副组长,有关领导小组参加的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以加强对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组织领导。二是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市中院在清案过程中,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推行内部换员交叉执行制度、疑难案件“会诊”制度和定期召开案件进度推进会制度;五河县法院采取了党组成员与基层法庭结对、分片包干的办法;怀远县法院采取集中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和银行资讯的方法,这些都取得了较好的清案效果。三是首战告捷,初显成效。截止12月22日,全市法院共计清理执结96件,执结标的852.36万元,结案率22%;其中,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案件执结13件,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3件全部执结。

  省高院督查组在听取专题汇报、查阅卷宗后认为,蚌埠市两级法院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特点突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希望要保持良好态势,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实实在在地清理一批骨头案;要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法律和司法解释,发挥强制威慑作用;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对特困群体案件、三费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农民工工资案件等必须重点清理,处理统筹清理积案和执行新案的关系,防止边清边积;要重心下移,抓好基层,中院在清理自身案件的同时,督促基层法院清理积案,使清案工作平衡发展;要保障得力,保障清理积案必需经费;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集中清理积案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事迹,适时选择一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蚌埠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办公室主任张大龙等有关领导参加了专题汇报会。
责任编辑:罗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