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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中院邀请评估拍卖和鉴定机构代表座谈落实“五个严禁”
作者:张登强 曹士太  发布时间:2009-01-16 15:59:52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1月15日下午,蚌埠中院邀请19家在册的评估拍卖鉴定中介机构代表座谈,征询落实“五个严禁”的意见和建议。

    2008年4月1日起蚌埠中院的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与审判和执行机构分离,归口技术室统一管理后,在短期内建立了《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专业机构名册》,经过报名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及公示等阶段,19家鉴定、评估及拍卖机构入选《名册》。2008年共对外委托或选择中介机构评估鉴定与拍卖案件55件,其中评估案件26件,拍卖15件,鉴定14件。

    座谈会上,中院有关负责人向与会代表通报了最高法院刚刚颁布的“五个严禁”的规定,要求中介机构和法院互相监督,坚决杜绝“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中介机构的代表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与法院继续真诚合作,互相监督,廉洁自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行业及技术要求规范开展工作,确保鉴定、评估、拍卖的科学性、中立性和公正性,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合法依据,共同打造委托评估拍卖和鉴定工作的阳光工程。

责任编辑:王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