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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法院采取五项措施贯彻落实“五个严禁”
作者:杨德胜 陶成  发布时间:2009-01-22 08:32:46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200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向社会公布后,五河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采取五项措施,用“五个严禁”构筑廉洁司法的“防火墙”。

    一是迅速召开院党组会和中层干部动员会,对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要求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务必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切实把落实“五个严禁”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措施来抓紧抓好,同时要求把“五个严禁”的相关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干警。 二是设立了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0552—5055242和举报电子信箱whfy0001@126.com,向社会广为公布,设专人受理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投诉举报。 三是随案发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明白书》,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告知,以方便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举报。 四是统一印制“五个严禁”卡片,下发全体干警手中,并要求随身携带,便于学习,筑好廉洁司法“防火墙”。 五是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在临街审务公开栏将“五个严禁”内容印制张贴,在机关大屏幕滚动宣传,使法院、社会对“五个严禁”家喻户晓。

责任编辑:罗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