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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促成履行赔偿11万 当事人欢欢喜喜过元宵
作者:陶成 杨敬会  发布时间:2009-02-09 16:32:21 打印 字号: | |
图为五河县法院财会人员将现金支票交付当事人

    蚌埠法院网讯    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交通事故案原告当事人陈吉留、肖由兰等人从五河县法院财务人员手上拿到了11.6641万元的现金支票,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他们由衷感谢法院主持公道,让他们能够安心过个欢欢喜喜的元宵节。

    五河县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创新调解方式方法,提高了原被告服判、息诉、主动履行判决义务的比率,既减少强制执行之累,又切实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罗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