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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中院表彰年度优秀法院、优秀庭室和优秀法官、优秀司法行政人员
作者:王景山 王成峰  发布时间:2009-02-18 16:05:28 打印 字号: | |
  • 禹会区法院、怀远县法院、淮上区法院荣获全市“优秀法院”称号
  • 受到表彰的蚌埠中院“优秀庭室”
  • 受到表彰的区、县法院“优秀庭室”
  • 受到表彰的“优秀法官”、“优秀司法行政人员”代表
  • 出席会议领导颁发奖牌、证书

    蚌埠法院网讯    2月19日,蚌埠中院作出决定,授予禹会区法院、怀远县法院、淮上区法院等3个集体“优秀法院”称号,授予蚌埠中院民一庭等19个集体“优秀庭室”称号,授予蚌埠中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晓兵等39名同志“优秀法官”称号,授予蚌埠中院监察室主任刘建国等20名同志“优秀司法行政人员”称号。

    决定指出,2008年,全市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牢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情系人民群众,紧贴时代脉搏,忠诚履行职责,自觉服务大局,以实际行动为人民法院事业增光添彩。

    蚌埠中院号召全市各法院和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自觉将学先进、赶先进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人民法院理念正确、审判公正、执行高效、队伍廉洁的目标,不断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与时俱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神贯注、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责任编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