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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清积案 真情执行促和谐
——记怀远县法院执行法官汤珂
作者:姚海彦  发布时间:2009-02-26 16:18:39 打印 字号: | |
图为汤珂法官在准备执行预案

    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怀远县法院执行庭法官汤珂实实在在地把全部身心扑在执行工作上,在执行好新收案件的同时,加大清积力度,截至1月底,共清理各类执行积案13件,用实际行动诠释不变的为民情结,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

    执行工作历来是法院各项工作的难点,而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则无疑是难上加难。面对形形色色的“老赖”,汤珂总是不畏艰难,迎难而上。注重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针对执行义务人,他刚柔并济,以发动强制措施的可能性为后盾,先做说服教育工作,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这些工作无效才采取强制措施。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束某婚约财产一案中,束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采取躲避的方法逃避执行,该案一直不能执结。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后,该案作为积案被分配到汤珂手中,他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在束某可能出现的地方,均调查走访排查执行线索。去年11月份,恰逢中午下班,在接到束某回龙亢娘家探亲消息后,汤珂与其他同志饭也顾不上吃,迅速驱车赶到龙亢,将束某传唤至龙亢法庭。在法庭,汤珂反复向束某及其亲属宣讲法律,剖析利害关系,经过说服疏导,摄于强制措施的压力,束某认识到东躲西藏、不履行义务不能解决问题,随后主动把执行款交到了法院,使该案圆满执结。

    执行积案中有些当事人双方积怨较深,矛盾不易化解,若一味强调强制执行,就案办案,往往适得其反,甚至进一步激化矛盾,引发暴力冲突。针对这种情况,汤珂善于发挥思想工作在执行中的作用,以真情促和谐。一方面他认真排摸分析,摸清当事人思想现状,耐心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谈心交心,引导他们走出认识误区;另一方面他积极争取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社会组织的配合与支持,充分发挥他们的特殊作用,以共同促使当事人双方相互理解,案结事了。在执行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魏某土地恢复原状一案中,汤珂认真查阅了卷宗资料,经分析,他认为该案涉及土地纠纷,双方当事人年纪都较大(杨某84岁、魏某65岁)且历史积怨较深,如果处理不当将造成双方新的矛盾,促使魏某自动履行义务才是本案的最佳方法。于是,他多次到魏某家中,耐心和魏某及其家属讲法析理,利用典型案件,向其宣讲法律、释明拒不履行的后果,为加大思想工作力度。汤珂还找了该村村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道反复做魏某一家的疏导工作,同时针对该案的突出矛盾,汤珂数次与杨某面对面的交流,争取其理解与配合。最后,经过多方努力,魏某主动履行了义务,该案的执结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执行积案无一不是历年来最难啃的“骨头”,被执行人由于多年来与法院打交道,对法院执行方法有所了解,便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执行,有的举家外迁,让你找不到人;有的转移财产,让你查不到线索。这就给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造成很大难度。对此,汤珂不断总结执行经验,深挖执行线索,扩展执行范围,探索出了一条条破解执行难的新方法,受到了领导的认可和群众的肯定。申请人池某与被执行人朱某民间借贷一案中,池某家庭生活困难,且其本人身体不好,每年均多次来院催办案件,几年来,执行法官曾先后十多次前往朱某住所地执行,但均未找到朱某,也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针对这种情况,汤珂想方设法,探索执行新路子,决定通过 “亲情劝导”来促使朱某自觉主动履行义务。2008年11月以来,汤珂多次与朱某的女儿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由她搭桥,使朱某了解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感受这次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力度,敦促其履行义务。经过努力,双方达成和解,朱某如期将和解执行款兑付给了池某,这件“案龄”近10年的“骨头案”得以执结。

来源:载《蚌埠日报》2009年2月26日A3版
责任编辑:罗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