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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中院表彰2008年度调研信息和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作者:李 刚 成 永  发布时间:2009-03-06 11:01:28 打印 字号: | |
  • 调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代表领奖
  • 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代表领奖
  • 先进个人受表彰
    蚌埠法院网讯    3月5日下午,蚌埠中院在全市法院调研信息和司法宣传工作会议上,对2008年度该两项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怀远县人民法院等3个集体被授予“调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王国强等6人被授予“调研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龙子湖区人民法院等3个基层法院和中院民二庭等5个庭室荣获“全市法院2008年度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怀远县人民法院李新等14名同志获“全市法院2008年度司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法院轻骑兵》等10篇被评为“全市法院2008年度司法宣传好新闻作品”的作者同时获得奖励。
责任编辑:罗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