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3月12日,蚌埠中院机关工会召开第四届第一次会议,听取并通过机关工会副主席李莉代表市中院第三届机关工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2003年以来,蚌埠中院机关工会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市直机关工会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帮助服务、活跃凝聚、参与维护”作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加强法院和机关工会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拓展“送温暖、办实事”工作领域,努力为法官和工作人员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积极服务审判事业,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着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氛围,丰富和活跃干警的文化体育生活;抓好工会目标管理,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真心建设“职工之家”;热心公益事业,切实做好帮扶济困工作。蚌埠中院机关工会被市总工会授予“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被市直机关工会授予“先进基层工会”称号。
蚌埠中院机关工会第四届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机关工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