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3月18日,蚌埠中院举行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提出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蚌埠中院全体干警和区县法院院长、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出席会议。
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肃查处否定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重抓好“三个至上”,服务大局,维护大局,服务科学发展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抓好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对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把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三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继续开展廉政谈话,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责任意识教育;认真抓好平时和专项廉政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先进典型、典型案件教育广大干警。
四是狠抓“五个严禁”的落实,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五个严禁”规定,有铁的纪律维护司法廉洁。全市法院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执行。认真梳理每一起信访举报线索,凡符合核查条件的要尽快核查,凡符合结案条件的要尽快结案处理,并按时上报上一级法院,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五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收取诉讼费用监督管理规定》,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乱收费和乱拉赞助等损害当事人利益的问题;加强对执行款物管理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解决执行回款被拖延发还、挪用、坐支等问题;加强庭审作风检查,切实解决少数法庭“脏、乱、差”和个别法官在庭审中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严肃、着装不规范、精力不集中等问题;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纠正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以及超标超编配备领导公务用车及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承担起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任务,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六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审判、执行公开制度,将审判、执行活动最大限度地置于诉讼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完善刑事二审、再审程序,改革和完善发回重审制度,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审判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和司法解释工作,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工作机制,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优化法院内设机构的职权配置,规范法院内部工作人员特别是合议庭人员定期交流的制度,探索建立对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审判执行人员及时轮岗的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业绩考评、责任追究、巡视监督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切实加强对日常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鉴定、评估、拍卖制度,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七是狠抓制度的落实,切实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完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制度措施,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