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固镇县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力求在五个方面见成效
作者:黄多方  发布时间:2009-04-08 10:18:18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固镇县法院把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在五个方面下功夫,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在加强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建设上。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强诉讼调解,通过在法庭开展诉前调解、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等各种形式,努力推动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社会合力,力争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

    二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在规范司法行为上。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对待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举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接受个案质询等方式接受监督。坚持错案追究制度,对发回重审、改判、再审案件,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干警廉政档案,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廉政保证金”等制度来约束干警司法行为。

    三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提供司法便民利民上。进一步做实“为人民司法”,服务于“三农”,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巡回审判案件规范化,纳入审判工作考核。各人民法庭巡回审判致力提高案件办结率,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四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案件质量监督上。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管理制度,把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度落实到实处。同时加强审限管理,对各类案件审限实行跟踪监督预警机制,加大对案件审限的审查力度,防止出现超审限案件,提高案件审理速度。

    五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在加强法院管理机制建设上。围绕完善法院“岗位有指引、工作有规范、绩效有考核”机制,进一步优化质量、效率考评管理,强化履责评价和监督,提高考评管理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调动发挥全体干警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探索构建符合基层法院审判规律的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