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在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关键时刻,4月9日下午,蚌埠市再次举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推进会。各县(区)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县(区)长、政法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及各县(区)人民法院院长、执行局长参加会议。
蚌埠市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蚌埠中院院长芈振环通报全市清理执行特殊主体案件工作情况,蚌埠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蚌埠中院副院长赵超传达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
中共蚌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巫希平出席会议。巫希平书记指出,要站在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司法权威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清理特殊主体执行积案的重要意义,把解决这类执行积案问题当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作为一项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的“民心工程”,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巫希平书记强调,全市各有关单位和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两办”通知精神。要加强党委统筹协调,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强化法院主办责任,抓住有利时机,抓紧分解清理特殊主体执行积案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清理重点执行积案工作责任制,集中优势力量突破清理特殊主体执行积案,确保在4月30日前得到妥善解决。
巫希平书记要求,要在努力建立全市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坚持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为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创造良好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