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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淮上区法院边学边改完善工作机制
作者:李思泉  发布时间:2009-04-17 16:01:46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现在交通事故当事人来到蚌埠淮上区法院打官司时,他们会发现交通事故案件不再全部由交通庭审理,院内民二庭和刑庭也办理部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而民事案件也不全由民一庭审理,审监庭和行政庭也办理部分民事案件。这是淮上区法院新近出台的《案件分流办法》所采取的一项措施,目的是为了解决案多人少、忙闲不均的问题。

    《案件分流办法》的出台,是淮上区法院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把学习和推进工作有机结合的结果,是坚持边学边改边完善机制的结果。自全市城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全部由淮上区法院管辖以来,该院案件数量激增,案多人少、忙闲不均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院党组本着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把解决实际问题放在第一位。经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反复讨论,发扬民主、广采众志,研究制定出《案件分流办法》,重新整合审判资源,打破原先业务庭界限,实行均衡分案,让院内各业务庭在完成自身审判任务的同时,适当承办部分道路交通案件和民事案件。分流办法出台以来,院内刑庭、民二庭已受理60余件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行政庭和审监庭也适当分流部分民事案件,有效解决了案多人少、忙闲不均的问题,有效利用现有审判资源,提高了审判绩效。

责任编辑:罗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