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固镇县法院在多措并举、学以致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提升服务新农村建设,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固镇县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涉及新农村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四快”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便民服务,在不设人民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庭,并统一做到“五有”,即有固定场所、有制式标牌、有开庭设施、有制度上墙、有诉讼指南资料。村级便民诉讼联系点在村委会也有固定办公场所和联系人员,并有相关的导诉服务。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诉讼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调解工作的合力,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开展争创“五化”人民法庭活动,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2009年6月份两个人民法庭基本实现“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目标,全力夯实司法为民前沿阵地。积极参与平安农村、和谐农村建设。对通过审理案件发现新农村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漏补缺。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提出建议,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形式培育和增强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国家法律权威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