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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法院完善便民机制惠及民生
作者:彭林  发布时间:2009-08-14 15:11:39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固镇县法院以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深化认识,加强督导,创新方法,切实增强司法便民的自觉性,强化司法利民的组织性,完善三项机制,惠及民生显成效。
   
    完善便民立案机制。建设集立案、收费、送达、保全、排期、告诉、申诉、信访、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规诉讼服务中心,张贴诉讼须知,便于当事人了解查询。放置诉讼费用收费标准及司法救助条件、申请财产保全、证据调取手续等便民卡供当事人免费取阅,同时提供打印、复印等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员,随时接受当事人法律咨询,指引诉讼,做好风险提示和财产保全提醒。接访人员做好诉讼引导工作,减少当事人累诉、累访。开辟便民立案“绿色通道”,想方设法为当事人提供立案便利。设立导诉、诉讼、保全、执行、收费等若干窗口,实行一站式工作流程,从诉状递交、证据审查、案件登记到诉讼费预交、开庭排期等各环节,均在诉讼服务中心内依次公开完成。对符合缓、减、免诉讼费的,当即为其办理审批手续,对书写诉状有困难的,为其办理口头立案手续。

  完善便民诉讼机制。一是延伸立案服务。进一步完善电话立案、假日立案、上门立案、网上预约立案等便民措施,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费等案件,一律优先立案,快速移交审理。二是大力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巡回办案、就地调解,在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巡回审判,就地解决纠纷。三是加强非诉指导。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给予答复,讲明原因,尽可能指明解决问题的渠道和途径。

  完善司法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依法拓宽救助范围,对“低保人员”、“五保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起诉的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对追诉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等案件一律缓交诉讼费。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对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等急需救助的,或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确有经济困难的以及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予以必要的救助。同时建立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对无钱聘请律师的困难群众,积极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实施法律援助,切实保障群众合法诉权。

责任编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