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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法院“四个创新”落实司法为民
作者:符合法  发布时间:2009-11-16 14:31:44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龙子湖区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四个创新”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取得了法院工作的新业绩。

     一、创新司法理念,打造司法服务型法院 司法理念是高度凝练的司法思想、司法精神和司法观念,对司法工作起着统领全局,基础性和根本性的指导作用。为此,该院以审判就是服务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院树亲民之心,为便民之事,行利民之举,制定并落实了服务经济发展的六项举措和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九条措施,有力促进了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创新管理机制,建设管理型法院,该院先后修订出台了审判、执行队伍管理,后勤保障等二十余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建立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查处违纪行为,违法审判,岗位目标考核四项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政治处的职能作用,保障制度可操作性和严肃性,努力建设管理型法院。

    三、创新教育机制,建设学习型法院 该院采取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和干警业余时间自学相结合,以听课、讨论和做笔记等方式,并组织参加生动活泼的文体公益活动,演讲方式相结合,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

    四、创新便民机制,抓窗口树形象,通过便民、利民、护民等措施让人民满意。一是在立案大厅预备笔墨纸张及常用诉讼文书式样等方便当事人。二是置备电子显示屏,公示开庭日期。设置《诉讼须知》、《收费标准》、《诉讼风险提示》等标牌告知当事人。三是向社会公布便民咨询电话,对当事人发评议卡,对困难群众依法减免缓收诉讼费,有力的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责任编辑:罗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