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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法院:“四个结合”学习陈燕萍
作者:戚怀美 汤珂  发布时间:2010-01-27 10:27:12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在怀远县法院干警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该院因势利导,把开展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活动与谋求法院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将学习陈燕萍同志与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相结合。继续践行“三个至上”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为努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将学习陈燕萍同志与干好本职工作相结合。对照陈燕萍同志的模范事迹,组织干警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并号召干警像陈燕萍同志那样甘于奉献青春、严保案件质量的工作精神,严格规范庭审程序,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将学习陈燕萍同志与实践和谐司法相结合。要求将调解工作贯彻到庭前、庭中、庭后的每一环节,用细心、耐心和真心,寻求情与法的最佳结合,不断提升分析矛盾、寻找对策与化解纠纷的能力,真正做到为民排扰解难。

    将学习陈燕萍同志与司法救助、扶贫济困活动紧密结合。陈燕萍同志在公正办案的同时,长期资助残疾儿童,令人钦佩和感动,该院要求以陈燕萍同志为榜样,定期回访失足青少年,积极开展扶贫助残,捐助结对帮扶群众,进一步落实诉讼费用减、缓、免与执行救助基金制度。

责任编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