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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中院开展向沈浩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
作者:杨茂林  发布时间:2010-01-27 15:08:49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一个是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基层干部、人民的好村官,一个是全国模范法官,连日来,沈浩、陈燕萍的名字在江淮大地上广为传颂,他们的先进事迹、高尚人格和无私奉献精在蚌埠中院引起强烈反响。

    近日,蚌埠中院紧密结合队伍建设实际,认真部署学习沈浩、陈燕萍先进事迹活动,要求全院各级将学习沈浩、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教材,作为“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活动的有效载体,紧密联系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把握学习沈浩、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突出司法为民,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从六个方面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一要学习他们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政治品质。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为推动科学发展做出积极努力。二要学习他们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公仆情怀。牢记党的宗旨,心系人民群众,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要学习他们锐意改革、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不断解放思想,坚持与时俱进,锐意开拓,积极进取,努力探索适应时代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不断创造为民造福的新业绩。四要学习他们扎根基层,勤奋敬业的务实作风。就要向他们那样,始终做到忠诚党的事业,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以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成效,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五要学习他们舍己为公,无私奉献的崇高境界。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完善自己,始终做到甘于奉献,淡泊名利,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六要学习他们严于律己,清政廉洁的高尚品德。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切实做到清政廉洁,严于律己,不谋私利。作风俭朴,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通过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激励全体党员干警把对党对人民的热爱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的实际行动,积极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全力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责任编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