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月24日,蚌埠中院作出决定,授予禹会区法院、固镇县法院、怀远县法院等3个集体“优秀法院”称号,授予蚌埠中院民四庭等20个集体“优秀庭室”称号,授予蚌埠中院审判员匡伟等42名同志“优秀法官”称号,授予蚌埠中院王成峰等20名同志“优秀司法行政人员”称号,给蚌埠中院执行局等3个集体记集体三等功,给蚌埠中院技术室曹士太等2人记个人三等功。
决定指出,2009年,全市法院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牢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情系人民群众,紧贴时代脉搏,忠诚履行职责,自觉服务大局,为促进蚌埠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蚌埠中院号召全市各法院和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自觉将学先进、赶先进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