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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监狱 当庭调解息怨恨
作者:王峻  发布时间:2010-05-12 15:39:33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固镇县法院新马桥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至阜阳市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王某诉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1983年,原告王某经人介绍与被告张某相识,同年11月依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 1986年和1987年先后生育一子一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感情尚可。2005年,被告张某与他人发生纠纷,张某将他人打伤致死,最终被阜阳市中级人民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现张已被减为无期徒刑在阜阳市监狱服刑。2010年4月原告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张某离婚。

    新马桥法庭受理该案后,为妥善处理,且有利于对张某的改造,开庭前主审法官与阜阳市监狱的相关人员多次进行电话沟通,掌握被告张某的思想动态;开庭时,将巡回法庭设在监狱内,便于狱警及时掌握犯人状态。庭审查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针对原、被告双方的婚姻现状,庭后主审法官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充分发挥狱警的积极作用,逐步消除张某对王某多年积攒的怨恨,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调解工作,被告张某与原告王某当庭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事后,主审法官让夫妻俩说了会儿悄悄话。

    监狱的狱警笑着对法官说:“巡回法庭设在监狱内,有利于法庭解决原、被告双方长期积攒的怨恨,解决了罪犯因家庭纠纷引起的不安定思想因素,又便于我们掌握罪犯的思想动态,为罪犯的改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责任编辑:罗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