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仲某、张某在承包地上栽树,赵某认为这些树影响了他的农作物的采光、通风,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将二人告上了法庭,仲某、张某因此大为恼火,并拒绝出庭。对此,法官没有简单地进行缺席判决,而是经过不懈努力,让原被告在庭外达成了和解协议。
赵某和仲某、张某都是同一村民小组的成员。今年春天,仲某和张某各自在自家的承包地里栽了一些树木,赵某看了很生气,因为这些树影响了他承包地农作物的采光、通风,于是要求仲某、张某把树拔了,仲某、张某两人哪里肯拔,双方因此闹得很不愉快。2010年3月30日,赵某一纸诉状将仲某、张某告上了法庭。
固镇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向仲某、张某送达了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但两被告收到文书后,异常气愤。他们认为自己是在自家的承包地上栽树,与赵某不相干,并认为赵某小题大做、无事生非,因此拒不出庭参加诉讼。两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均拒不到庭,法官认为如果简单地缺席判决,肯定会激化几方矛盾。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法官通过赵某的代理人多次做赵某的工作,让赵某先消除对两被告的敌意,同时与赵某等人所在的村委会联系,多次找原被告协调,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促成原被告庭外和解,两被告自愿将相邻赵某承包地的一排树木伐去。赵某也愉快地到法院撤回了起诉,一起拔剑弩张的纠纷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