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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法院:为民司法赢民心 被告送来三锦旗
作者:陶义  发布时间:2010-05-31 09:50:49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5月27日上午,在鞭炮声中,一起合同纠纷中的被告尤某来到龙子湖区法院,给案件承办法官和关心该案解决的领导送来三面锦旗,以表达感谢之情。

    尤某是残疾人,租赁某包装公司的门面房经营一家家具店。2010年3月,因家具店所在地块要拆迁,土地使用权人某包装公司要求与尤某解除租赁合同,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包装公司诉诸法院。尤某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开了这家家具店,现在合同没有到期就要解除,以后生活没有着落,抵触情绪很大。针对这种情况,承办人徐志远法官、民一庭袁俊岭庭长和分管领导陈庆水院长多次研究案件解决思路,确定了以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化解矛盾为目标,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徐法官、袁庭长和陈院长耐心做尤某的工作,并多次组织双方就赔偿方式、赔偿数额等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青天有鉴,司法为民”,这就是尤某对法院的评价。

责任编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