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7月12日,蚌埠中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合议庭首次开庭审理案件,当庭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保险公司将在一个月内赔偿受害人3800余元。
2010年1月6日12时40分,蒋某驾驶的三轮车摩托车从蚌埠市朝阳路蚌埠城南驾校院内出门,转弯时与由北向南在机动车道内谢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相碰,致电动自行车损坏,谢某受伤,后在解放军123医院住院5天。该事故经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蒋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谢负次要责任。肇事机动三轮车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速裁合议庭法官在开庭查清事实后,即当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保险公司对上诉人提出的一审没有认定车辆损失予以确认,双方随即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速裁合议庭,是蚌埠中院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整合审判资源、落实司法便民的新举措。7月初,蚌埠中院在部分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同时,对审判力量进行整合轮岗,抽调部分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建速裁合议庭,旨在立案阶段从速裁决部分案件,缓解审判庭案多人少的压力。新任立案庭庭长许家才亲任速裁合议庭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一起开庭调解,他表示诉讼服务中心的速裁合议庭将尽快实现案件分流速裁的功能,最短时间、最大限度维护好实现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