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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
作者: 杨新波  发布时间:2010-07-15 09:57:20 打印 字号: | |

  当前,全国上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锐意改革,着力构建和谐社会,让发展的成果惠及亿万人民。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日显突出。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因此,人民法院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坚持深化体制创新,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强化廉政督察,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堡垒,营造法正风清的崭新气象。近年来,固镇县法院在廉政建设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健全廉政制度,夯实廉政建设的根基

  1、签订廉政责任书,交纳廉政保证金。为确保廉洁执法,固镇县法院建立教育为主、领导带头、制度保证、强化监督与惩罚的反腐倡廉机制,实现“一岗双责”,下级监督上级,上级严管下级,党组书记、院长与院领导班子成员签,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各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工作人员签,通过层层互签廉政责任书,人人缴纳预防腐败勤政廉政保证金等形式,推进廉政长效机制建设。

  2、聘请廉政监督员,强化外部监督。分别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十名为廉政监督员,专门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随时听取廉政监督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监督经常化、制度化。

  3、选任兼职监察员,建立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廉政档案。在司法实践中,推行兼职监察员制度,在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设立兼职监察员,确保随时随地监督。同时,为每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并与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晋级、晋职、立功等挂钩,健全法院内部监督机制。

  4、发放评议卡,随案监督法官。在当事人立案时和结案后向当事人发放“评议卡”,让当事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法官。院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随机抽取当事人进行走访,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5、发出廉政信,约束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业外活动。坚持每年向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发出廉政信,取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邀请其家属监督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的行为。

  二、狠抓廉政教育,筑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防线

  1、弘扬廉政文化,实现廉政教育经常化。为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举办了廉政文化笔会、廉政作品展示、廉政专题教育讲座、观看廉政教育片活动,组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观凤阳县小岗村、祭扫“抗日西大门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全面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实现廉政教育经常化。        

  2、结合主题教育,实现廉政教育制度化。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先后开展了思想作风整顿、“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庭审纪律作风整顿、“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践行廉洁司法要求,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3、开展警示教育,实现廉政教育系统化。经常组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让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从中接受教育,定期邀请有关专家作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实现反腐倡廉经常化和系统化。

  4、坚持廉政谈话,切实抓好防范。扎实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每季度谈话制度,院长---副院长---分管庭室负责人---法官逐级逐层谈话,指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做到关口前移,培养廉洁司法的良好行为。

  三、强化督察问责,确保廉政建设取得成效

  1、健全举报查处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公布后,固镇县法院通过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印制“五个严禁”监督卡等方式,将“五个严禁”落到实处,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群众署名举报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有一件查一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健全法官违纪违法举报查处机制,探索实行举报人奖励制度,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

  2、推行综合督察,做到防患未然。在日常管理中,推行综合督察制度,院领导带队,纪检监察、政工等部门联动,对审判工作中各种不规范司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从小事着手,从萌芽抓起,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于违反纪律的不廉洁行为或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3、实行案件质量讲评制度,确保件件要过廉政关。实行所有审(执)结案件审判监督庭评查制度,每季度讲评一次,杜绝违法审判案件的发生。案件发回重审、改判后,先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逐件登记备案,再由主管领导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讲评。对确属违法审判的,查明违纪、违法事实,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建立问责制度,实行责任到人。为加大责任落实和干部管理力度,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在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对法官违反“五个严禁”、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实行机关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每天四签到、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提高惩戒违规行为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制度落实和责任到人。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经过两年的努力,固镇县法院使廉洁司法成为法官的信仰、追求和自觉行动,培养了法官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广大法官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平等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廉洁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09年被评为“安徽省法院系统司法宣传、信息化应用先进单位”、“全省模范职工之家”、“全市优秀人民法院”等,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作者系固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