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8月17日下午,固镇县刘集镇村民李友明乐滋滋地赶到蚌埠中院,为审理一起涉及其九十高龄的祖母李徐氏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的法官送来一面锦旗,逢人便夸法官“执法为民、情系百姓”。
2009年9月7日19时,韦某驾驶一台变型拖拉机,将李徐氏撞伤,固镇县交警大队认定韦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李徐氏前后在固镇县刘集镇中心卫生院检查治疗花去11889元。李徐氏的伤情经鉴定为构成了十级伤残。肇事的变型拖拉机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5万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蚌埠中院审理该案时,为帮助九十高龄的李徐氏维权,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共同赔偿老人的损失。
这不,案件圆满审结后,李徐氏欣慰万分,就让她的孙子李友明连忙赶到蚌埠中院,代她向法官表示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