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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振环院长:起点要高 落点要实 深入推进文明创建活动
作者:龙江  发布时间:2010-08-19 09:39:4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8月18日下午,蚌埠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芈振环在全院精神文明创建暨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上强调,全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机关效能建设,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起点要高,落点要实,务求实效。

    芈振环院长指出,赋予文明创建和机关效能建设蓬勃发展态势,就要头脑清醒,提高认识,瞄准目标。近年来,蚌埠中院精神文明创建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荣获区级、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行业,第六届、第七届省级文明单位,安徽省园林(花园)式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今年初,机关效能建设又打了翻身仗,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机关效能建设优秀单位”。这些荣誉的取得,是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私奉献、团结拼搏的结果,凝结着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心血和汗水,值得充分肯定。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文明创建工作还没有做到最好。今年,院党组又提出争创“蚌埠市第十四届文明单位”和“安徽省第九届文明单位”,在全市党政机关效能建设和全省中级人民法院年度考评中继续争先进位的目标,虽然实现这个目标还相当有难度,但一个单位没有奋斗的目标,就会成为各自谋取私利的乌合之众。只有通过适度超前的目标管理,才能凝心聚力,把全院干警紧密团结起来,朝着共同的目标努力奋斗,才能发挥目标导向作用,指引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勇于实践、开拓创新,不断实现法院审判事业新发展。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切实消除文明创建工作“与己无关”、消极应付等思想障碍,深刻认识到文明创建工作是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载体,是坚持能动司法、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优质平台,是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芈振环院长强调,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和机关效能建设,必须要抓住关键,强化管理,明确责任。要紧紧抓住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推进文明创建和机关效能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对审判节点的全面监控。在立案阶段要完善分案工作机制,实行繁简分流,建立简易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和速裁合议庭速裁案件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调解员和速裁合议庭机动灵活的优势,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审判阶段的案件数量,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在审理阶段要严格落实各个环节的法定操作标准和要求,院、庭两级领导要对各个环节实行同步跟踪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通过警示、催办、督办等方式予以纠正,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案件的审限管理,细化各个环节的审限要求,严格审限变更的条件和程序,重点加强对审限延长、中止、扣除、中断四类案件的管理,防止超审限和“隐性超审限”现象的发生;在定案阶段要细化各类案件定案把关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构建多层次的定案把关体系,充分发挥合议庭、审判长联席会议、审委会专业组、审委会的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严把事实认定关、案件质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保证案件质量;在审后阶段要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紧紧围绕发回改判案件、引起信访的案件、当事人反映投诉的案件等评查重点,坚持定期评查、专项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坚持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坚持纠正错误与总结经验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评查标准,严格评查要求,既注重评查文字错漏、引用法条不当等浅表性问题,也注重发现影响审判质效的深层次、实质性问题,帮助办案法官及时发现和改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瑕疵和问题,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各类主体的审判管理责任。强化院、庭两级领导“一岗双责”的审判管理责任,真正把加强审判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领导工作全过程,对于分管部门和本部门存在问题的人和事必须敢于管理,善于解决,进一步完善院长、庭长依法监督指导办案制度,大力加强院长、庭长在定案把关、裁判文书签发、审判质效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法官审判绩效考评等方面的管理职责。要强化法官主体自我管理的责任,依法尊重和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牢固树立法官审判管理的主体意识、有权必有责意识、用权受监督意识,切实发挥广大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做到司法公正、高效、廉洁、为民。

    芈振环院长还强调指出,文明创建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贵在结合要紧,落点要实,讲求实效。要擦亮法院工作的“窗口”,紧紧抓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庭审纪律作风建设、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开放日活动、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网站建设等集中接触人民群众、集中展示法院形象的重点工作环节和重点工作岗位,切实加强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教育,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司法服务品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断发展完善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要提高法院队伍综合素质,突出法院文化建设这个文明创建工作重点,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能力培训和纪律作风养成,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积极营造崇尚法律、鼓励进取、凝聚人心的法治氛围,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尽快建立融合东西方法律文化经典的法律文化长廊、宽敞大气的干警作品藏品陈列室和实行敞开式服务、功能现代的法院图书馆,进一步改善审判法庭等基础设施,着力夯实法官素质基础,提升公正审判形象,树立法院司法权威,在全院营造“尚法、公正、清廉”的法院文化氛围。要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要求,严管干警的“手”和“嘴”,让每一位干警都能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要建立完善精神文明创建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目标引导机制、公开承诺机制、督导落实机制、典型带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上下联动机制等一整套长效机制,通过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文明创建的工作责任,进一步理顺文明创建的工作关系,进一步落实文明创建的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创新文明创建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自身参与文明创建的核心竞争力;要在全院积极营造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司法宣传教育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大对精神文明创建和机关效能建设的宣传力度,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主基调,唱响创优争先主旋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报道为民司法、阳光司法、审判管理、法院文化建设等我院的“优势项目”和特色工作,在全院大力营造重绩效、讲实绩、重效能、比贡献的浓厚氛围,广泛吸引干警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监督文明创建,掀起新一轮创先争优活动的高潮,实现法院文明创建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宣传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