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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中院和市妇联共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权岗”
作者:顾倩  发布时间:2010-08-24 09:46:04 打印 字号: | |
  • 市政协副主席姜和龙和蚌埠中院芈振环院长为“维权岗”揭牌
  •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琦主持揭牌仪式
  • 市妇联主席蒋鸿燕宣读设立“维权岗”文件
  • 蚌埠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军介绍全市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情况
  • 区县法院领受“维权岗”

    蚌埠法院网讯    8月24日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妇女联合会共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权岗”揭牌仪式在蚌埠中院举行。市政协副主席姜和龙、蚌埠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芈振环共同为设在蚌埠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权岗”揭牌并为设在各区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以及人民法庭的维权岗授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琦主持揭牌仪式,市妇联主席蒋鸿燕宣读蚌埠中院和市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设立“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权岗”的文件,蚌埠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军介绍了全市法院近年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情况,龙子湖区法院民一庭庭长袁俊岭介绍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经验。

    在全市法院设立“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权岗”,旨在创新妇女儿童维权模式,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机制,激发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促进司法审判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在全市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司法为民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市法院将在设立维权岗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争创优秀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权岗的创建活动,对具有突出示范作用的维权岗将推荐参加全国、省、市评比表彰,形成妇女维权网络,全面推进妇女儿童各项权益的实现。

责任编辑:罗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