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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及经济开发区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组到蚌埠中院检查指导
作者:杨茂林 李刚  发布时间:2010-09-02 11:47:03 打印 字号: | |
  • 考评组听取汇报
  • 考评组检查蚌埠中院创建工作资料和档案

    蚌埠法院网讯    9月2日上午,蚌埠市及经济开发区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组来到蚌埠中院,对蚌埠中院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蚌埠中院是安徽省第六、第七届文明单位,近两年连续被评为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争创第九届省文明单位是蚌埠中院的新目标,蚌埠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军向考评组汇报了争创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的情况,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超参加与考评组的座谈。

    考评组听取汇报、进行座谈的同时,认真检查了蚌埠中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的资料档案。

责任编辑:罗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