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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上门疏导 化解涉诉信访
作者:魏永 王峰  发布时间:2010-09-07 09:06:3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固镇县法院坚持把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作为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把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与和谐司法结合起来。努力使信访当事人息诉罢访。日前,固镇县法院法官上门疏导,成功化解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原告潘甲、被告潘乙系同村村民,但属于两个生产队,原告潘甲是九队村民,被告潘乙是七队村民,潘甲的土地西邻潘乙,东邻马某。原告潘甲于1998年9月20日取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载明在“汤坟地”块面积为4.55亩。后被告潘乙认为原告潘甲在汤坟这块的承包地越过了七队与九队之间界线,而占了自己的承包地,遂于2007年7月2日晚上酒后将原告栽种棉花拔除了0.52亩。原告得知后向固镇县城关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办案人员在查明棉花确实为被告所拔后,于2007年7月17日对两家在汤坟地实际耕种的承包地进行了丈量,结果为原告现有承包地面积为4.54亩。被告一直不愿赔偿原告损失,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潘乙拔除原告潘甲栽种的0.52亩棉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应当承担拔除原告栽种棉秧的民事赔偿责任。遂判决被告潘乙赔偿拔除原告潘甲栽种棉秧损失392元。潘乙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生效后,多次到市县有关部门信访。固镇法院接到该案的信访材料后,立即组织信访室接待法官驱车来到潘甲家中了解有关情况,针对他的案件审理情况和信访基本诉求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做耐心解释,经过多次的沟通和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其表示对一审、二审的判决没有任何意见了,并同时表示息诉罢访。此信访案件圆满的化解。

    这仅仅是固镇县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的一个缩影。固镇县法院将继续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消解涉诉矛盾纷争,努力维护一方和谐稳定,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罗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