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2009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平均每天因交通事故死亡185.84人。其中,全国摩托车肇事共导致13145人死亡,占总数的19.4%,无号牌摩托车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摩托车肇事死亡人数的46.2%。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是摩托车肇事的主要原因。2010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7193起,造成29866人死亡、12833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1亿元,平均每天因交通事故死亡163.65人。虽然同比有所下降,但夺去近3万人的生命,农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存在上升的趋势。我们法庭地处农村集镇,近几年审理交通事故共106起,其中有摩托车参与的交通事故72起,摩托车无证驾驶的66起,占摩托车参与的交通事故的91.67%;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为68起,占摩托车参与的交通事故的94.44%。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摩托车的数量急剧增加,村村通了公路。发达的交通、给农民群众出行提供了便利的交通条件。随着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购买摩托车热潮已在农村兴起,摩托车进入农村家庭就像几年前机动三轮车涌入农村那样,家庭拥有了摩托车就象征着富裕,富裕起来的农村人不仅要有能运输、耕种的农用三轮车,还要有出门方便的摩托车。因此,农村摩托车的增长速度较快,大量的各式各样的摩托车进入农村,摩托车已代替自行车成为中青年族群的主要交通工具。农村中青年到集镇购物、走亲串友、亲朋聚会,大多骑乘摩托车出行,无牌无证、风驰电掣,有时严重超宽、超员,甚至人货混载。
农村摩托车驾乘人员的法律、安全意识淡薄,随之而来的摩托车安全隐患问题令人忧虑。摩托车交通事故造成了大量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摩托车驾乘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薄,无证驾驶。摩托车购置后,交通安全法规不了解,安全驾驶技术不掌握,不登记上牌,不经培训领取驾驶证,即上路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另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人驾驶机动车逃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找无号牌的摩托车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二是破旧摩托车的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喇叭不响灯不亮,刹车不灵车架乱晃”的病车、故障车上路行驶,报废的摩托车上路行驶相对其他机动车来说也较多。由于这些摩托车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性能,往往在驾驶人员采取制动或其他紧急措施时,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极易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成为名副其实的“马路杀手”,给他人和自己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如我们审理的蒲某无驾驶证驾驶的故障车乘坐两个年轻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喇叭不响一个人吹口哨代替喇叭,油门线断掉用铁丝拉扯,刹车不灵驾驶员用左脚掌踩磨前轮胎。行驶途中,路边放养的一条水牛受到惊吓窜上乡村公路,驾驶员无法有效采取制动、避让措施,高速行驶的摩托车撞上水牛,摩托车摔倒并滑擦一段路面,造成人员一死两伤、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三是摩托车驾驶员竞速“飙车”,发生突发情况无法采取预防措施。少数青年人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不按限速标志和与其他车辆留有安全距离,尤其是几辆摩托车同行的情况下,相互追逐,竞速飙车,甚至车速超过90KM/h,。青年人驾驶摩托车70%以上的超速行驶,尤其是在夏季最为突出。突发情况出现时来不及采取预防措施,发生交通事故。
四是摩托车严重超员。农村摩托车超员现象主要发生在节前年后、婚丧嫁娶、走亲串友的礼尚往来中,前面坐着、中间挤着、后面抱着,严重影响驾驶员的操作动作。殊不知危险也影随着摩托车驾乘人员。
五是摩托车驾乘人员的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驾乘人员无安全头盔。农村70%以上的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90%以上二轮摩托车乘坐人不戴安全头盔。另外摩托车把手上挂有杂物,也影响安全驾驶。我们在审理有摩托车参与的一般交通事故中,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颅脑损伤的主要原因就是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头部撞击其他车辆或者路面,头部不能得到有效防护,造成严重的颅脑损伤。
六是酒后驾驶。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的严格治理,酒后驾驶现象明显减少。但在农村的亲朋聚会、红白喜事的宴席上,仍有不少摩托车驾驶员经不住亲朋的劝说,推杯换盏,双眼红红,大脑迷糊,两腿打晃,骑上摩托车带人回家,结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七是对农村摩托车管理不到位。随着农村摩托车数量的增加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警力不足,现在多数农村摩托车未能实行严格的登记上牌,驾驶员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也未能得到有效治理。这就为道路安全行驶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两辆无号牌的摩托车村中道路相撞,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如何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降低摩托车交通事故的隐患,减少摩托车的交通事故,使农村道路更加安全顺畅,笔者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抓起:
一、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利用一切新闻媒介和宣传手段对全社会进行交通法规以及交通事故图片的宣传,加强和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的观念。具有高度安全意识和懂得交通法规的摩托车驾驶员、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交通安全知识从儿童、中小学生抓起。鉴于摩托车驾驶员多为青年人,其次是中年人。我们为了提前预防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应当让交通安全知识进中小学课堂,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播放电影、摆放展板及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使交通安全知识及早地深入到中小学生心中。尤其是道路附近的小学在校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上学及放学途中,要有专人、专车接送,确保小学学生、幼儿园儿童的通行安全。
三、加强摩托车的管理及查验。(一)是严把摩托车驾驶员考试关,对那些交通法规意识淡薄驾驶技术生疏的、成绩不合格的驾驶人员,坚决不发给驾驶证。积极鼓励群众学习摩托驾驶证,避免无证驾车;(二)是把好摩托车检验关。全部要按照摩托车检测程序进行检测,重点对制动、时速、灯光、嗽叭、轮偏等项目进行检测,对不符合规定不予以通过。(三)是及时报废摩托车,遏制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四)是加强农村道路摩托车的查验。对农村道路上行驶的无机动车号牌、无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超员超速、无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乘人员,按照交通法规予以处罚。(五)是做好摩托车事故的统计分析,定期统计摩托车事故及路面违法的起数、伤亡人数等,并分析违法行为及事故发生的原因、路段、时段等突出问题,向社会公布。六是制定出摩托车整治方案及预防措施,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和治理重点,使整治工作有目的地进行。将摩托车事故情况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农村村务公开栏向社会通报,调动社会力量共同管理交通,达到摩托车事故减少的目的。
四、增加设置农村道路交通标识。农村道路大多无交通标志,尤其近年修建的乡村道路,更没有限速标志、急转提示、戴安全头盔等警醒标识。为了减少机动车(尤其摩托车)交通事故,应根据乡村道路状况,在不同路段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
(作者单位:怀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