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打起羽毛球那是腾挪拼杀,满场奔跑,工作起来风风火火,精益求精,清瘦但不懦弱,办事严谨认真,这是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葛育春给人的第一印象。这位活跃在审判战线上的女法官,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法官、办案能手、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出色的业绩,良好的口碑,她当之无愧地成为蚌埠市“珠城首届十佳优秀法官”。
以理服人,以德感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在办案中,葛育春始终将“五心”级服务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一是“热心”,她对待当事人热情,从一句问候、一杯开水、一张板凳做起,通过热情的态度,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亲和力;二是“诚心”,她诚心对待当事人,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帮助他们找出纠纷症结,分清各自责任,权衡利弊。三是“细心”,她结合当事人的年龄、性别、学历、职业、家庭环境,细心观察当事人的言谈举止,分析其性格特征,了解其心理活动,把握时机,有的放矢地做调解工作。四是“耐心”,她在诉前、诉中、诉后的整个诉讼过程中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倾听当事人的心声,了解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经过,找准问题症结,寻找调解的突破口。五是“公心”,不公乃执法之大忌,多年来,她时刻保持一颗公心,不偏不倚,赢得尊敬和信任。她忠实地履行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通过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扩展思路,灵活调解,能动司法,促进和谐
在调解中,葛育春注重找准“三点”,即找准双方争议焦点、利益平衡点、法理和情理融合点,提高调解成功率,她总结出了“委托调解法”、“律师和解法”、“正反调解法”、“灵活调解法”、“分步调解法”等多种调解方法,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取得了事半功倍的办案效果。一是重协商,做好委托调解。有效发挥基层组织、模范人物、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在化解矛盾、止讼息争、节约诉讼资源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多沟通,促成律师和解。对于双方当事人聘有律师或诉讼代理人的案件,她首先做好代理人工作,通过代理人做好劝解,进而有效解决当事人间的纷争。如原告上海图书发展公司与被告蚌埠广告公司书展合同纠纷案,因书展未办理相关手续而被文化管理部门停展,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并退还场地租金.而被告则认为应由原告自己办理相关书展手续,故损失应由原告自负。她及时将案件调解意向与双方律师沟通,两方律师分别召集原、被告进行协商,最终原告放弃了赔偿运费损失的主张,被告全部退还了场地租金给原告,双方调解结案。三是分责任,适用正反调解。对于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纠纷,她及时分清各自的责任,运用正反调解法进行调解。如原告电脑公司与被告科技公司买卖电脑纠纷一案,因原告电脑公司所供的电脑配件存在瑕疵,被告科技公司拒付全部货款。针对这样一起案情并不复杂的买卖纠纷案件,她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分别指出双方当事人的各自不足之处,在入情入理的分析与劝说下,原告电脑公司主动到被告科技公司处维修好电脑配件,被告科技公司随后付请了全部货款,从而妥善处理了这一起买卖纠纷案件。四是重情理,采取灵活调解。针对一些客观事实不易查清的案件,她注重当事人之间的情义,在合法的前提下,通过淡化法律责任的方法,采取灵活调解法化解矛盾。五是明是非,进行分步调解。针对诉讼中一次不能彻底解决纠纷的案件,她对可以达成调解协议的部分纠纷先行调解,待时机成熟时,再行调解其它部分。如宋某与某装饰公司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她先就双方当事人认可的事项进行先行调解,等另一事实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进行调解,从而避免了矛盾的长期性及案件久调不决的状况发生。
孜孜以求,刻苦钻研,守护正义,廉洁自律
葛育春从未放松过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积累。每次外出办案,她总要买一些法律书籍。在繁忙的审判工作之余,她一方面及时认真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另一方面不断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先后取得了华东政法学院本科学历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现正在攻读安徽财经大学法律硕士,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她坚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曾有一个平时非常要好的朋友私下里给她打电话,要她在审理一起案件中给其中一方当事人适当照顾,并暗示会有回报。葛育春同志没有应允,只是很平静地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公正办案的。”在案件的审理中,她抛开一切个人情感因素,秉公作出了判决。事后,胜诉一方当事人找到她,激动地说:“我听说对方托人找过你,当时我认为这个案子肯定是自己败诉,甚至想过不出庭了,但最终的结果使我真正认识了人民法官。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