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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雕得玉璞来
——记蚌埠中院立案庭庭长、珠城首届十佳法官许家才
作者:罗晓敏  发布时间:2010-11-10 15:58:40 打印 字号: | |

    许家才,男,1963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2008年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从一名助理审判员一跃成为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2010年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担任立案庭庭长。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许家才的两次华丽转身,令人惊羡,有人说他大器晚成,有人说他厚积薄发。
 
    让我们来看看他的简历,1981年师范学校毕业的许家才,分配到颍上县的一所乡村中学任教。之后,他坚持不懈地学习,先后取得大专和本科学历。1997年,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来到市中院工作。2004年以409分的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优良的政治素质、丰富的阅历、娴熟的法律知识,成了许家才当法官的雄厚资本。在法官岗位上,他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努力为人民多办案办好案,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政法重点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6年起,许家才在市法院民四庭主审案件,不久他就以善于调解纠纷让人刮目相看,当年结案51件,调解撤诉22件,调撤率43.14%,扭转了民事二审案件调解撤诉比率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2007年上半年他更是一鸣惊人,结案17件,100%调解撤诉。担任主审法官5年,他共审结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等案件338件,调解撤诉233件,调解撤诉率达68.9%,且没有出现一件错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许家才深知,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是促成矛盾纠纷化解的有效手段,他用真诚演绎法官的亲和力。2007年宁夏青铜峡市王某夫妇的女儿因交通事故在蚌埠身亡,与河南商丘某保险公司就损害赔偿打起官司,一审判决后,王某夫妇不服上诉到中院。双方当事人都不在本地,都担心法院偏袒一方。许家才用最朴实的语言表白法官的真诚,打消他们的顾虑。为让当事人减轻诉讼成本,他不厌其烦一次次分别与双方电话沟通,达成调解协议后,又为17万余元的赔偿款亲自一趟趟楼上楼下办好手续汇给权利人,赢得了外地当事人的称赞。
 
    “法官不能办人情案,但不能没有人情味”。许家才的这句话,被怀远县河溜人民法庭装裱挂在墙上。许家才不仅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当了5年主审法官,办了300多件案件,许家才自豪地说,从没有拿过当事人一分钱,也没有接受过当事人的吃请。许家才主审的主要是民事二审案件,案件标的不大,纠葛不少,特别是经过一审,胜诉的不让,败诉的不服,不少案件当事人争的甚至不是经济利益的多少,而是要讨个“说法”,矛盾化解更是难上加难。2009年,一起赡养案件调解时老人和子女僵持到午餐时间,许家才要求老人的子女安排老人吃饭,但没有人理。许家才便为老人买了一碗水饺和两个茶鸡蛋。这一碗水饺和两个茶鸡蛋虽不值钱,却感动了老人的子女。老人的儿子在签署协议后主动找到许家才愧疚地说,“许庭长,我从你身上看到了法官的真诚善良,我服了”。

    “人民法官心里装的应当是人民”。许家才深深懂得人民法官手中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如果心中没有老百姓,那就不配当人民法官。他就是这样视群众为亲人,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从公平正义出发,尽最大可能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许家才的抽屉里,放着一本厚厚的办案日志,每一起案件的案号、当事人、案由、案件进展情况、审理结果皆一目了然。在许家才看来法官不是“和事老”,一定要吃透案情,找到化解矛盾的法律依据,当事人才会心悦诚服。2008年6月30日,铁路系统某企业十余名退休老职工顶着酷暑,将一尊“功到自然成”的精美工艺品送到市中院,以表达对许家才等法官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感激之情。上世纪80年代末,铁路系统某企业的职工王某等人陆续到了退休年龄,但厂方未给他们办理退休手续,导致252名老人不能享受养老金调整待遇。王某等人多次到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解决,甚至到铁道部上访。后王某等5人提起诉讼。案子上诉到中院,许家才是主审法官之一,看着一群白发苍苍的老人,多年主张权利无果,他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涉案的虽只有5人,但另外247位类似情况的老人都在期待着案件的结果。为了了却他们有生之年的心愿,许家才和合议庭的其他法官一起潜心阅卷,研究政策规定,分析案情,一次又一次地深入企业及铁路主管机构、劳动保障部门走访调查,从情、理、法三者结合的角度慎重拟定调解方案,先后二十余次组织企业代表和职工坐在一起,讲法析理,消除分歧,并邀请铁路主管部门参与协调,企业最终被法官们的真情感化,同意给予252名退休职工一次性补偿,群体性涉诉信访20年的案件就此了结。

    2008年担任副庭长后,许家才不仅带头多办案办好案,还要协助庭长处理庭务管理,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协调案件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群体纠纷处理他总是走在前面。2009年许家才带领的合议庭主审了赵高等八件连环撞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此起事故造成三人死亡、多人受伤、多辆车毁损,涉及到山东、河北、安徽三省七市,十余方当事人,矛盾十分尖锐。为了妥善化解矛盾,许家才带领合议庭成员前往六安保险公司等地进行调解,多次与各方当事人电话沟通,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心悦诚服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消除了信访隐患。2009年度,许家才率领的合议庭审结232件二审民事案件,其中调解撤诉160件,调撤率高达69%,且未产生信访案件。在承担繁重的审判任务的同时,他还积极开展调研,指导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2009年起草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经院审委会讨论通过后印发各基层法院,对规范本辖区相关审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该指导意见还被省高院转发至全省各中级法院参阅。

    许家才勤勉敬业、廉洁自律精神及工作实绩,得到了同事、领导的认可,赢得了当事人、律师等社会各界的好评。近几年,他连续获得了“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人民公务员”、“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全市法院民事调解先进个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一连串荣誉,并被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刚刚走上立案庭庭长岗位的许家才,又站在了司法为民的前沿,接待告状求诉群众、案件速裁分流、处理涉诉信访……工作更忙,责任更大。打造司法为民的亮丽窗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要求新期待,是他新的工作目标。

    路漫漫其修远,我们期待着许家才在新的岗位上取得更好的业绩。

责任编辑:罗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