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奋工作,低调做人,俭朴生活,心态阳光,这样描写蚌埠中院立案庭助理审判员陈亮一点不为过。1975年8月出生、从综合文字岗位调整到审判岗位时间仅两年多的陈亮,如今成了一名审判战线上的中坚力量,成了“调解能手”、“办案标兵”。
爱岗敬业,历练成长
2004年9月,该同志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进入蚌埠中院研究室工作。期间,努力做好《蚌埠审判》编辑、案例报送、公文撰写、论文组织等信息调研工作,曾获得蚌埠市信息调研先进个人称号。2008年9月到民四庭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庭前认真准备、庭审规范有序、庭后多做协调、裁判公正严谨”,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使案件处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徐某和某采石场、某村委会生命权纠纷一案,徐某的两位家人不慎在采石场矿区内的水塘淹死,一审中双方矛盾激化,徐某在网上开博客,向报社、电台写材料,并信访到全国人大法工委。一审判决后,徐某不服提起上诉,该同志认真分析案情,把握双方当事人的心态,最终该案以与一审判决基本相同的赔偿数额调解结案。 张某与蚌埠市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张某五年前在该医院手术时进行输血治疗,医院管理不规范,将张某的用血标签丢失,后张某检查出感染了艾滋病,遂与医院发生纠纷,张某多次向新闻媒体反映该医院并数次带领报社、电台人员到医院采访,一审法院对此案调解了将近两年,由于张某要求的赔偿数额巨大,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一审判决宣判后,张某和医院不服,均提起上诉。二审中,该同志谨慎对待该案,仔细揣摩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审慎把握当事人心理,拟定了几套调解方案,最后该案以与一审调解完全相同的赔偿数额调解结案,张某和医院均对法院表示感谢。2008年度该同志审结案件17件,其中调解撤诉16件,调解撤诉率94%,无一件申诉、信访;2009年度审结案件70件,其中调解撤诉52件,调解撤诉率74%,无一件申诉、信访;2010年度,截至8月底,共审结案件62件,其中调解撤诉50件,调解撤诉率81%,到目前为止无一件申诉、信访。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所承办的案件无一件申诉、信访。2009年度,被评为市级“优秀公务员”和“优秀法官”。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在审判工作中,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勤探讨、勤咨询,不断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刻苦钻研审判理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为了完成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和提高业务素质,加班加点便成了家常便饭。有时候,面对幼小的女儿和年迈的双亲,他也很想多一些时间来陪陪孩子、孝顺父母,但一想到有那么多有待审理的案例和当事人焦灼的等待,为了尽快地让当事人在纠纷中解脱出来,开始他们新的正常生活,个人的一切私事也就放了下来。正是靠这种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奉献精神和忘我的工作态度,正确审理每一起案件,做到明辨是非,无私无畏,保证了办案质量。
文明办案,争先创优
法律是抽象的、相对固定和滞后的,而生活每天都是崭新的,司法更不是简单的按图索骥,法官要具备现代司法理念,在司法实践中坚持文明办案,坚持公平、平等、程序正义,有效地平衡公正与效率的冲突、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等,对法律作出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解释,争做优秀法官。该同志在审判工作中,积极对疑难问题进行思考、调查、研究,撰写的论文《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和现实之间》在全国法院系统第十九届学术讨论会上获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并被中央党校出版的《新时期党务工作全书》、《中国依法行政年鉴》、《审判理论和实务探讨》等多家刊物刊载。今年夏天,撰写的论文《利益衡平语境下的司法自由和限度》被安徽省高院推荐到最高人民法院参加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几年来,除在本院内外网上发表稿件外,还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天津教科院学报》、《安徽法制报》、《蚌埠日报》、《淮河晨刊》等刊物上发表稿件30余篇。仅2010年度,截至8月底就有四篇案例被选送到安徽省高院参加评比。
为民司法,不计名利
法官不但要实现公正,还要让人看见公正,感受到公正。该同志坚持把作风建设同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准,主动学习,不断提高公正廉洁审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在工作中,坚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坚信廉洁才能秉公。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用优秀法官“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公正审理案件,遵纪守法,不计个人名利,得到了同志们和当事人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