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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中院严密组织第三次执行人员综合素质考试
作者:龙江 成峰  发布时间:2011-01-23 10:05:14 打印 字号: | |
  • 蚌埠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芈振环到考场巡考
  • 安徽省高院法官管理处副处长李伟国到蚌埠考区巡考
  • 蚌埠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超担任主考,宣布考试纪律。
  • 监考人员打开密封试卷
  • 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参加考试

    蚌埠法院网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示精神,1月23日上午,蚌埠市法院执行人员第三次综合素质考试在中院举行,全市法院53名执行干警参加考试。

    为了严密组织考试,蚌埠中院接到上级法院的通知后,立即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超为主任,政治部、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蚌埠考区领导小组,负责考务相关工作,精心制定考试方案,制作考务手册、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监考人员工作程序、参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考试工作人员违纪处理规定等,对所有参考人员逐一编号上报,制作准考证,确定监考及考务工作人员。

    中院执行局组织全市法院执行干警进行动员,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和安徽省高院通知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积极组织迎考学习,确保一人不漏地参加本次综合素质考试,并力争取得好的成绩。

责任编辑:龙江 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