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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缘何多
作者:李金鑫  发布时间:2011-04-06 10:05:07 打印 字号: | |
   在当今的民事审判实践中,离婚纠纷占有着相当大的比例。可以这样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几乎每天都有离婚的案子要处理。究竟哪些原因导致了离婚案件如此之多呢?

    第一,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婚姻观念不断革新,多数人对婚姻生活质量的要求提高,对婚姻生活不满意时,他们不再选择将就,不再选择凑合,而是选择利用法律来结束不满意的婚姻,然后再寻求更好的婚姻。

    第二,当今社会生活压力大,人们在难以应对生活压力时,难免会出现烦躁情绪,于是受烦躁情绪的影响,家庭争吵便随之出现了。几经争吵之后,一方便出现了“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最终导致感情破裂”的说辞,然后诉诸法律,进行离婚。

    第三,“农民工经济”模式的副作用。很多农村男女经人说和,迅速完婚。婚后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则留守家中。于是,男女双方便较长时间的缺乏联系与沟通。久而久之,本来就缺乏感情基础维系的婚姻便出现了分歧,从而导致了离婚。

    第四,家庭暴力的严重化与妇女地位的提高。在现今的家庭生活中,丈夫对妻子动辄打骂的现象还是很多的。民事审判过程中,很多被打骂的妇女都会提供一些被打部位的照片,以证明丈夫对自己实行家庭暴力的事实。而另一方面,随着男女平等观念的逐步深入人心以及妇女经济地位的独立,妇女的整体社会地位也在逐步提高。地位提高后的妇女,她们不再甘受家庭暴力的侵害,在几经家庭暴力后,便要起诉离婚。

    第五,经济转型期的诸多不良精神追求,不良生活习惯,导致婚姻走向终点。比如婚外情,吸烟,喝酒,赌博等不和谐因素,导致夫妻间争吵,进而导致感情出现裂痕。

    其实,导致离婚案件逐年增多的原因很多,几乎每个离婚案件都有其独特的原因。以上五个原因只是较普遍存在的原因。考量出离婚纠纷不断增多的原因后,更重要的问题是:我们要从原因出发,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

    对策一:加强法制宣传,做好《婚姻法》的普法教育工作,着重宣传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使夫妻在家庭生活中形成互相关爱的和谐楷模。

    对策二:各大社区卫生医疗机构要加强婚姻家庭心理辅导工作。当夫妻因为生活压力大而出现争吵时,可以尽快需求心理援助。

    对策三:积极建立城乡经济模式,鼓励乡镇自主发展各种经营实体,尽量让农民工可以就近就业,避免出现较长时间的夫妻分离。

    对策四:在《婚姻法》的立法与司法方面,要加强对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儆效尤,从而逐步减少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的发生频率。

    对策五:在经济及社会转型期要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积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及法律的适当约束,使全社会形成健康的社会风气。

(作者单位:怀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