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龙子湖区法院自1997年参加全国法院系统第九届学术讨论会论文写作以来,至今已参加了十五届,形成了一个好的传统。十五年来全院共撰写提交论文283篇,其中,在最高院获奖2篇(蚌埠地区第一次在全国获奖),省高院获奖31篇,市中院获奖73篇,在蚌埠地区名列前茅,2008年被推荐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供各位作者参考。
一、应用法学论文写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认识不到位。多年来,我院逐步形成“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奖惩兑现”的十六字方针,但仍有一些同志写作态度不够端正,抱着可有可无的心理,借口忙没有时间,应付了事;还有一些同志自己不愿写(不重视)、不敢写(怕丢面子),别人写了他发牢骚、讲怪话;没有真正把应用法学论文写作作为展示自己、提升自己的平台,找不准法学前沿理论与亲身司法实践的结合点,说到底是思想认识不高的问题。
二是氛围不够浓。主要是写作积极性不高,学习氛围不浓。我院确实有一批能写作的同志,但不愿写不想写的也大有人在。从多年来三级法院论文评比结果看,我院目前的基本现状是老同志好于新同志,女同志好于男同志,土生土长的好于科班出身的,综合部门好与业务部门。一些同志的心思不在学习和写作上,认为审判任务完成了就行了。诸不知学习和写作是审判工作的升华,古人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两者并不矛盾,是相辅相成的。
三是起点不够高。通过多年的练笔,第十七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论文我院有一篇在全国法院获得三等奖,一篇获得优秀奖,这在蚌埠地区可以说是史无前例。但应用法学论文写作的瓶颈始终没有较大的突破,发展非常不平衡,院领导和上级法院忧心忡忡。一些同志的应用法学论文写作仍然原地踏步,得过且过;一些同志把应用法学论文的写作等同与一般论文,起点不高,要求不严;其结果是成绩平平,收效甚微,一些同志参加了十多届论文的写作,没有一篇入围。对此我们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
四是基本功不够扎实。文无定法,再好的经验也要注意因人而异,因文而异。满瓶不动半瓶晃荡是经验也是教训。书到用时方恨少,一些同志写作时感到力不从心,选题、占有资料、谋篇布局、语言润色等等,往往事倍功半;再加上不认真、不谦虚,又不注意方法、不注重学习,久而久之,不能形成良性循环。如此种种,应用法学论文写作已经到了非下功夫不可的时候了。
二、提高应用法学论文写作水平的建议与对策
建议和对策就两条,一条是提高认识,强化制度制约;一条是加强学习,注重技术操作。提高认识,强化制度制约不是口头上讲讲而已,要有实实在在的东西。院党组院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身临其境,抓紧抓好;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带好头;每位作者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的任务指标来完成。制度上建议今后每个干警的晋升都要与此挂钩,作为理论功底和业务水平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平常不是说建学习型法院,做学习型法官吗?这是最好的体现。这是一条,重点是第二条加强学习,注重技术操作,共四个方面。
一是要紧扣中心议题,选择既有深厚理论背景又密切联系审判实践的课题,强化论文的针对性。学术论文是一场论文竞赛,作为一个好的参赛选题应该力争做到“三个贴近、三个避免”.即:1、选题既要贴近前沿法学理论,又要避免空谈法学理论。学术讨论自然是要研究理论的,而且所要研究的应该是比较前沿的理论,但不是纯粹地研究理论,否则就背离了它的“应用”属性。所以,我觉得选题应当尽可能地避开那些抽象得让人觉得玄奥、不可琢磨的领域,以防止不自觉地掉入理论泛化的漩涡。2、选题既要贴近审判实践又要避免零散琐碎。应用法学研究的一大特性就是来源于审判、立足于审判、服务于审判,审判实践是应用法学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富矿和源泉。但是,采用什么样的方法使我们的选题更贴近审判?我的体会是要贴近审判就一定要在纷繁复杂的审判实践资料库中抓住一条能够前后贯穿的线索,也就是说要使得文章中所引用、所涉及的实践数据和案例围绕一个主题前后照应、互有联系,成为一个有机的系统和整体。而且这个线索最好能够透视审判的全貌、审判的主线抑或某一项审判的总体思路。3、选题既要贴近参考选题,又要避免简单套用。每年的的学术讨论会在中心议题以下一般都会提供十多个参考选题,这些选题是对中心议题的进一步细化和解析,是我们选题的指引,但事实上这些选题还是非常宏大笼统的,不适宜直接用来作为万字左右文章的研究课题。因此,你在选题时首先要将文章的切入点和副标题确定下来,从而完成宏大中心议题向具体司法实践的过渡和解析,实现前沿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结合。
二是要收集、占有丰富的资料,精心设计篇章结构,追求论证的严密性。应用法学研究除了需要收集、占有丰富的文献资料以外.更重要的是依赖于大量的实践资料。关于实践资料的收集,需要长期的积累。因此,如果要说在收集实践资料方面有什么便捷之路的话,那就是要尽可能地使自己的选题领域集中在自己多年来关注并一直留意收集资料的领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收取事半功倍的效果。最怕的也是最难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内、在自己不熟悉的专业领域苦苦探求,往往是花费了大量的时间还不得其门。所以,选题要集中在自己所相对熟悉的理论左右,最起码也要在它的学科边缘附近徘徊,不要离之太远。平常丰富资料的积累可以帮助自己在写作过程中从容地编织思路,轻松地提炼观点,起到左右逢源、游刃有余的效果。但是,即便是熟悉的领域,收集资料依然是很费功夫的,以我自身经历,一般一篇文章三个月完成的话,酝酿、收集、整理资料的时间估计要占到三分之二,真正动笔一月足已。
文章的篇章结构既是文章的主干,也是文章最核心的逻辑程式。它和选题一样的重要。在这方面我的体会是:好的结构既要推陈出新、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又要避免新奇怪异、引发争议。因为一篇文章要在全国脱颖而出,必然要经历众多评委专家的审查,而太过创新的体例和结构容易可能引发争议。所以,文章的篇章结构还是要以观点内容的清晰表达为目标,尽量符合大多数人的阅读习惯和审美情趣为上。在此基础上,还要特别注意文章内容上的前后逻辑照应关系,避免一些看似解渴实则偏颇的言词,追求论理的严谨周密。
三是要在强调针对性的前提下,努力提升对策、建议的实效性。在针对中心议题开展应用法学调研的基础上,尤其要注意文章所提对策、建议的实效性,因为这正是应用法学论文的生命力所在。而且,我认为在文章的对策、建议部分除了需要提一些宏观的、全面的思路和原则以外,尤其要针对具体的甚至看起来是细枝末节的问题有的放矢地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切忌空洞、笼统、华而不实。所参赛的论文主要要在这部分下功夫,所提的一系列的解决思路和对策都是在借鉴前人观点结合自己对实践感悟的基础提出来的,要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基本上都是在审判实践过程中可以具体判断、运用的实实在在的、行之有效的一些经验, 这也是一个基本功的问题。
四是要不断提高文字表达能力,注意语言的华美与节奏的把握,增强文章的渲染性。文章的语言文字表达是从事调研工作比较在意的地方。在这个方面我的体会是:文章的开头最重要,常言道:万事开头难。文章的开头既要点题、破题,更要“抓人”,要能够牢牢地吸引住评委、专家以及每一位读者的眼球,使他一看就明白你这篇文章到底要说些什么?了解了这些对他有什么帮助或意义?等等。然后,要注意控制语言表达的节奏,因为人往往在阅读了两、三千字左右的时候,就会产生疲劳感。这时候就需要在行文过程中间或地加一些能够适当刺激大脑皮层的表达方式,可以是一个新颖别致的概念、提法,也可以是一个不伤大雅的比喻、修辞。但千万不要刻意追求,尽量要自然流露。有的时候,甚至要有一些“神来之笔”的味道。既可以更加形象地阐述清楚各个层次之间的关系,又可以通过发散性的联想来缓解读者阅读晦涩理论的疲倦,一举两得。
以上所提的针对性、严密性、实效性和渲染性等“四性”中,最重要的还是针对性和实效性。总之,除了提高认识,强化制度制约外,一个吸引评委和读者眼球的标题,一套丰富实用自己亲身占有的实践资料,一条贯穿前沿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线索,一篇尽量符合大多数人的阅读习惯和审美情趣的体例结构,再加上一些能够适当刺激大脑皮层的表达方式,注意语言的华美与节奏的把握,我感觉如果能够注意这几个方面,也许会对写好应用法学论文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