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茂林同志1995年8月从部队转业到蚌埠中院工作,开始在院政治处负责宣传教育,2000年11月至今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从事机关党务工作十多年来,该同志爱岗敬业,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法院优秀司法行政人员、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两次被市委评为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院机关党委连续十二年被蚌埠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六年被市委授予“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
中院机关党委编制只有一个人,该同志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长期以来负责全院机关党建、文明创建、效能建设和计划生育四项工作。他忘我工作在蚌埠中院有口皆碑。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特别是“三讲”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专项教育期间,经常加班加点全身心地投入紧张工作,从不叫苦叫累。尽管近些年思想政治工作难做,有时甚至不被理解,但他始终充满信心,毫无怨言,主动克服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大胆创新地开展工作。在平时工作中,他不仅要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撰写各种动员讲话和总结材料;还要组织实施各项活动,编写信息简报,白天时间不够用,他就把材料带回家写,常常加班到深夜。多年来,他经常结合开展活动编写信息简报和征文,先后被新闻媒体和市直机关工委、市效能办及上级法院转发200余篇,2009年他撰写的文明创建、双拥工作信息和党建工作经验分别被《新华每日电讯》和《人民法院报》刊登,2010年机关党委被评为“全市法院新闻信息先进集体”。在“三讲”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该同志代表中院在全市大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发言,2006年5月省高院还组织全省法院党务干部在蚌埠中院召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现场会,向全省法院推介蚌埠中院的做法经验,为我院赢得了荣誉。
二、用自身的形象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感染力,忠诚厚实,勤政廉政
党的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党务工作者自身的形象好坏直接影响党的形象。该同志时时处处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学习上,该同志始终坚持以理论学习为先导,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近年来,他针对新形势下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出现多元化的态势,联系法院机关党建工作实际,撰写的《新形势下确保党员先进性的思考》、《适应新形势加强和改善机关党员党性教育》等研讨文章,在市直机关党建刊物上进行了交流。在政治上,始终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想问题、干事情,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他十分重视加强自身党性修养,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和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不追求时髦,不参与高档消费,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始终经得起灯红酒绿的考验。在作风上,坚持亲力亲为、自我加压,有一种不完成任务吃不下饭、睡不好觉的精神,他手中的工作,从未超过上级规定的时间完成。他为人忠厚、老实,能与周围的同志和睦相处,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干部群众中起到表率和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广大干警称赞。特别是多年来,在该院积极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和市区文明单位活动中,他承担了繁复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关键岗位上发挥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努力在审判工作中体现党建工作成效,紧扣中心,创新发展
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成效如何,最终要在审判工作中得到检验。占全院总人数86.3%的党员是蚌埠中院法官队伍的主体,是审判工作的主力军。该同志在做机关党建工作时,始终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指导思想,主动向院党组报告工作,争取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在党员干警中开展鲜活的教育。严格落实中心组和机关政治学习日制度。为保持党员先进性,近年来,该院先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三讲”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审判工作,开展“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和“怎样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思想大讨论,举办“法官职业道德”、“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和“祖国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组织党员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和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对全体法官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引导党员法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让每一位法官都能深深地体会到,自己手中的审判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从而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为正确行使审判权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靠制度规范机关党的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直机关年度党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的规定,先后制定了《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和《党员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各项目标任务逐项进行细化量化,年初与各支部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年“七一”前夕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支部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年终成立考核组对各支部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认真考评,在全院通报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并把“双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通过严格党组织生活制度,使每个党员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领会党的要求,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
在重点岗位注重发挥党的先进性。先后开展“党员示范岗”、“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激发党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把每年受表彰的优秀党员确定为“党员示范岗”,制发党员示范岗牌匾,号召全院干警向他们学习。2009年5月蚌埠中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及时调整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党支部,并以诉讼服务中心为法院的“窗口”,以创建“全市文明行业示范窗口”为载体,积极主动地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尽可能地为群众提供方便,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去年底,中院立案庭被评为“蚌埠市文明窗口单位”,省高院还在蚌埠中院召开了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经验交流会。
该同志自从事机关党务工作以来,蚌埠中院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院机关党委连续十二年被蚌埠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被市委授予“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机关党委所负责的文明创建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均在全市受到表彰奖励。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领导前来检查指导给予较高的评价,市区文明办多次在中院召开文明创建现场会,有力地推动了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