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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提升法官思想境界
作者:徐晓黎   发布时间:2011-07-28 11:38:33 打印 字号: | |
    法院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培育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实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王胜俊指出:“法院文化是体现法院精神风貌、展现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是提升队伍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有力抓手,要站在时代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保障;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提升队伍素质、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当代法院文化,是在继承和发展古代法律文化中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又融合了审判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价值观念、品德操守、思维模式、行为准则、工作作风等内在要求,具体的来说,应该包括:公平正义的永恒追求;执法如山的价值观念;清正廉洁的个人操守;平等文明的思维模式;亲民爱民的优良作风;庄重庄严的物质载体。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各种诉讼纠纷的调处者和最终裁决者,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人民群众参加和旁听诉讼,参与司法民主,感受司法尊严的场所。近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在大力提倡、积极推动法院文化建设,实践证明,通过好的艺术作品来培育、宣传、弘扬法院文化,不仅可以提高法官的精神境界和人文品质,形成理性、无形的道德约束和教化激励,而且可以满足社会公众对良好法制环境的需求,把法院文化中体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高尚的精神境界,渗透辐射到社会,对于引导人民群众知法守法、讲求诚信、息诉服判,也具有重要意义。 

   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对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种潜移默化、耳濡目染、寓教于美的特殊方式,必将会增强人民法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从而促进司法公正,为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单位:怀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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