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固镇县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依靠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支持,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取得了新的成效。2010年共受理执行案件475件,执结435件,执结率91.6%,执结标的1842.8万元,36件委托执行案件全部结案。2011年上半年,共受理案件276件,执结186件,执结率67.4%,执结标的额577.5万元。2010年,执行局在全市执行工作考评中排名第一。2011年,县法院被省高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坚持主动执行,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县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执行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服务县委“大建设、大发展、大服务”总体要求。依法执行城市拆迁案件,确保大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县建设局申请执行韩某行政非诉执行案中,县委、县政府在实施东菜市改造工程过程中,被申请人韩某对房屋拆迁提出非法诉求,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县法院在多次进行法律宣传未果的情况下,依法果断腾空房屋,并予以拆除。二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执行力度。受理计生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执行案件101件,结案101件,执结标的91万元,督促计划外生育户履行缴纳义务,全县征收社会抚养费4000余万元,保障基本国策落实。三是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召开专题审委会和执行人员会议,学习解读《条例》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研究应对措施,确保依法规范文明拆迁,加快城乡建设进程。
加强队伍建设,为执行工作提供人力保障。县法院高度重视执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行人员,为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提供人力保障。一是加强思想作风教育。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党风党纪勤政廉政”教育活动,深入学习沈浩、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提倡“六干”精神,努力克服六种“不良作风”,进一步增强执行法官的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廉洁意识,执行工作作风明显改善。二是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高队伍素质”专项教育活动,针对执行队伍在理念、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执行法官理想信念,打牢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规范执行行为。三是加强执行业务培训。选派执行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集中培训,到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学习执行理论知识,同高校法学专家探讨执行疑难问题;建立例会制度,总结执行经验,分析研究执行工作的新动向、新问题,提高了执行法官的业务素质。四是配齐配强执行人员。通过竞争上岗、轮岗交流,提拔3名同志担任执行业务领导,4名同志充实执行工作岗位,招聘6名法警,配合执行工作。五是创新执行激励机制。结合执行绩效考核,表彰“执行能手”,调动执行法官的工作积极性。
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执行新路径。县法院围绕解决执行难,积极推进执行工作机制创新。一是实行执行案件量化考核。每月通报执行案件进度,运用图表、数据形式对执结率、执行期限比、执行到位率等指标进行量化分析,个人办案的效率、效果一目了然,使执行法官落后有压力,追赶有目标。二是聘请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执行联络员,建立公安、工商、国土、金融等2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执行联动机制,整合社会力量协助执行,形成执行合力。三是实行执行悬赏制度。通过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发布悬赏公告,鼓励人民群众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四是完善执行大厅功能。以“便民、阳光、规范、效能”为主题,设立执行大厅,完善了案件查询、异议审查、信息举报、款物发放等功能,提高了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执行款物管理,建立执行案款专用帐户,实行专人统一管理,堵塞执行款物管理漏洞。准确录入执行信息,向社会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借助外界力量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督促其履行义务。五是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安排法警专人值班,及时接受社会各界对被执行人财产和下落线索举报,由执行人员、司法警察等组成快速反应小组,按照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采取执行行动,减少被执行人恶意躲避、转移、藏匿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六是开展执行救助。采取财政支持、社会捐赠、自行筹集等方式,为20名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22.5万元,减少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平息社会不稳定因素。
穷尽执行方法,维护裁判权威。县法院坚持主动执行、联动执行、阳光执行,扎实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案件执结率明显上升、执行信访明显减少、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一是树立“一盘棋”观念。建立立案、审判、执行相互配合机制,将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环节中当事人的财产状况等执行信息实现良性互动,对给付金钱等案件实行风险告知,及时控制被执行人财产,促使自动履行义务。二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裁判文书的当事人,采取查封、扣押、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600余次、司法拘留100余人次,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三是开展突击执行活动。利用节假日和春耕秋收有利时机,开展突击执行活动,执结了一批案件。四是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建立健全执行申诉信访研判预警和督办、考评、责任倒查等执行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定目标、定责任和明确包案领导的“五定一包”责任制,妥善化解执行信访案件。
(作者系固镇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