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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亲情案件的执行
作者:杨传清  发布时间:2011-12-15 10:33:05 打印 字号: | |
    亲情案件主要包括离婚财产分割、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遗产继承等几类案件,申请人大多是老人、妇女和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被执行人则是他们的父母、子女、曾经的丈夫或妻子。特定的主体关系,特殊的亲情和血缘关系,决定了这类案件不同于其他,执行案件的特殊性。同时因这类案件的执行与当事人的生存、生活休戚相关,与家庭的和睦幸福、社会的稳定密切相关,如果执行不当,极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及意外事件。

    执行此类案件,首先要坚持引导当事人走执行和解道路,这一做法不仅能促进被执行人自觉自愿履行其应尽的义务,而且能够很大程度上挽救已有裂缝的亲情。其中思想疏导是关键,思想工作做通了,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而要做好思想工作,就要首先深入了解当事人的思想状况、争议的焦点、难以执行的真正原因。具体工作中,围绕亲情做文章,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有的被执行人不愿赡养、抚养申请人,追究过错的根源往往在申请人自身;或者是被执行人确实生活困难,无力履行,而申请人的条件优于被执行人。对这样的案件,可以围绕亲情做文章,采取以情讲法的方式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或者是动员被执行人与申请人主动沟通,以缓和矛盾,消除隔阂。

    其次,执行人员可以在对当事人的第一次申请执行完毕后,对被执行人进行再教育,劝其今后自觉按照判决或调解书履行义务,并让其向申请执行人作出书面保证,同时,还积极联系好被执行人所在基层组织,协助被执行人将来履行义务,避免从而案件重复申请执行,造成当事人讼累和司法资源浪费的问题。

    再次,抓住典型案件,扩大宣传,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气。工作中可选取典型执行案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进行了多次报道,大造社会舆论,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进一步在群众中树立家庭美德观念,这从间接上也促进了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

(作者单位:怀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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