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事案件审理的体会
作者:李莹 发布时间:2011-12-20 11:16:26
案件审理,是法院工作的重点。作为法官,在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应具备哪些素质?如何研究案件特点,分析其成因,以期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当前,审判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笔者结合实际谈几点对于民事案件审理的看法。
一、选择适合的审理方法
民事案件可以类型化,可分为婚姻案件、相邻关系案件、侵权案件、析产继承案件、合同案件等。每一种类型的案件,法官要查明的事实基本上可以归纳出几个要点,根据这些要点就可以做出法律判断。将同类型案件的事实特征总结出来,形成统一的庭审提纲,法官在审理同类型案件时,这些庭审问题是必须要核实的,就可以避免重复开庭,并且提高庭审的质量,使法官在初次庭审中就能归纳出双方的争议焦点。因此,审理方法的类型化是提高效率的一个好方法。这种审理方法的类型化可以具体体现在庭审提纲类型化、办案程序类型化、法律适用类型化。在这几种类型化的工作中,庭审提纲类型化和办案程序的类型化是基础工作,相对也比较容易。比较难的是法律适用类型化的工作,需要做好大量的实证调研和法律论证工作。这项工作虽然难,但是意义很大。对法官来讲,是很好的学习教材,因此,审理方法类型化的工作很有必要,需要在实践中留心收集和整理。
二、正确判断案件性质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首先要吃准当事人讼争的法律关系。根据当事人起诉确定的立案案由往往不是最后定案所确定的法律关系,我们应当注意甄别:一种是当事人起诉的法律关系与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不符,结案时应以法庭查明的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定性;另一种是当事人在同一个诉中往往涉及不同的法律关系,如同一事实涉及合同与侵权法律关系竞合,对此法官应在释明的基础上要求当事人明确诉请和诉由。然后找寻诉争法律关系项下争议解决的出路。俗话说对症下药,法官解决纠纷同样需要把准脉,在明确纠纷性质和争议焦点的基础上,还要判断各方当事人真实的诉讼意图,尤其是各方在争取实体利益上的基本态度及其最低尺度,然后在各方利益基点之间寻求支点,即所谓的利益平衡点。由于该平衡点并不是各方当事人的初衷,必然涉及各自主张权益的减让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做好调解工作。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最终达成的调解方案,往往是双方都感到有点“痛”,但又能基本满足各自利益的方案。
三、注重“真情”调解
调解是一门艺术,是法官综合素质的体现。运用调解手段解决民事纠纷,更需要的是对当事人的满腔热情。调解中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们的一言一行要让当事人感觉到是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充分运用形式宽松、程序简洁、环境平和的调解特点,放下法官架子,以亲和力感化当事人,拉近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庭之间的距离,用真心、真情来调解每一件案件。首先要让火气十足、各不相让的纠纷双方的情绪先冷静下来,然后根据双方矛盾纠纷的性质,宜快则快、宜慢则慢,找准适当机会入手调解。针对不同性质案件,采用不同的办案方式,有时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对重感情讲义气的人,运用情感感染法;对刚烈、脾气暴燥的人,运用以柔克刚法;对乐于听奉承话,爱戴高帽子的人,运用先守后攻法;对遇事优柔寡断、缺乏自我主张的人,运用正义威慑法;对当事人亲属较少、想依靠外援的人,运用亲情触动法;对固执己见,多次做工作难于见效的人,运用群众抨击法;对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的人,采用发挥代理人作用法等方式方法。
四、把握好两个关系
(一)公正与效率。作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主题,我们对此不能仅仅停留于宏观层面的理解,而是要很好地贯彻落实到案件审理的各个具体环节当中,这在一些需要作决断的审理事项上尤为关键。如在民事证据规则适用中,当事人的证据意识较薄弱,法官遇到逾期举证的情况,就要考虑实质公正与形式公正的问题,既不能轻率武断地作出证据无效的结论,也不能姑息放纵当事人恶意拖延诉讼的行为,而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又如案件是否需要交付审计、鉴定,或因涉及第三人犯罪嫌疑是否需要中止诉讼等待刑侦结果等问题,都涉及到法院是否需要尽最大努力去查明争议事实真相。当前社会公众对法律事实和客观真实不甚理解,我们既不能在通过审计、鉴定结论和刑侦结果极有可能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为了结案效率而草率地驳回当事人审计、鉴定申请,或与刑侦抢跑道仓卒判决;也不能没有根据地完全依赖审计、鉴定和刑侦,以至于在无休止的等待中丧失依靠举证责任分配原则适时裁决的良机。
(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要防止机械执法,案了民不了。案件审理中涉及这方面的决断最典型的就是在调解与判决之间的选择。为了体现庭审效率进行当庭裁判,反而可能激化双方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以至于影响判决履行。实践告诉我们,如果通过调解的方式能够使纠纷得以更彻底的化解的话,那么我们就不应吝啬在法律允许限度内的时间和精力,尽可能地去促使调解协议的达成。如果裁判能使当事人没完没了的争执归于终结,或有助于系争权益的损失不再扩大的话,那么我们就要当机立断,果敢裁决。(作者单位:禹会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