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个注重,选任一流陪审队伍
人民陪审员能否发挥最大作用,人员素质是关键。县法院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始终注重把握“人缘好、能力强、作风正”三个关键环节,保障人民陪审员队伍打得赢、靠得住、顶得上。
一要“人缘好”。选任陪审员“人缘”是关键。县法院在开展陪审员增选过程中,坚持单位和组织推荐,以人民群众信赖、善做群众工作为前提条件,做到选取的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民意,代表民意。二要“能力强”。注重选任在本职工作上表现好、能力强的同志,在充分听取各方评价的基础上,考评组逐一进行面试,通过现场表现判定是否具备人民陪审员的条件。三要“作风正”。牢牢把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这一选任标准,真正选任敢于说真话、敢于主持公道、深受群众信赖的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通过组织程序,在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人员中选任41名人民陪审员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的比例达到1:1,较好地缓解了审判力量不足的现状。
二、多措并举,激发陪审工作热情
县法院党组针对法官人员短缺实情,积极推行“一案一陪审”的审理模式,要求普通程序的案件尽可能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并提供各项保障,充分发挥他们作为“审判员、调解员、减压员、联络员、监督员”的作用。
一是实行“以案定补”。对参与案件审理、执行的陪审员,每案发放40元补助,调动陪审员的工作热情。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为陪审员订阅《司法文件选》,随时向陪审员开放图书阅览室,为其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便利。把陪审员的培训工作纳入法院年度计划,通过定期集中学习、庭审观摩、专题讲授、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在县法院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合作办学期间,10名人民陪审员被送进高校学习,84人次聆听了高校教授的来院授课。三是为陪审提供便利条件。院领导主动到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人民陪审员参审与本职工作冲突的问题。在院机关和人民法庭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方便陪审员办公办案。四是加强交流互动。每年组织召开陪审员座谈会,交流陪审心得、评价法院工作,增强从事陪审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今年年初,县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丁玉群针对不设法庭的乡镇陪审员参审较少的问题提出了相关议案,县法院在充分调研、走访的基础上,采取扩大参审范围、加大巡回审判等措施,力争发挥每位陪审员的作用。五是开展优秀陪审员评比活动。实行陪审工作绩效考核,设定考核指标,严格考核标准,评选若干名陪审效果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同志进行表彰,鼓励人民陪审员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办案、调解。
三、注重效果,参审不当陪衬
县法院通过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活动,有效地避免了陪审员陪而不审、陪而不议的现象,使陪审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一是组织庭前阅卷。对于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法官提前三日通知陪审员阅卷,使其更好地了解案情、掌握案情,有的放矢地参加审判。二是做到权利同等。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平等发表意见的权利,在庭审和裁判文书撰写过程中,主动征求人民陪审员意见,当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发生分歧时,按照规定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人民陪审员杨萍在参与被告人李某、陈某诈骗一案审理中,李某、陈某声称自己是现役军人,身着迷彩服销售假汽车电瓶。关于该案的定性,杨萍从侵害客体、行为手段、主观目的、数额限制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使该案准确定性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三是邀请陪审员参与调解。在人民法庭,邀请了解基层情况、善做调解工作、熟悉当地民情风俗的陪审员驻庭办公,充分利用陪审员的人脉关系帮助法庭调解案件。三年来,通过人民陪审员调解案件954件。在刑事案件中,相对固定地邀请对刑事审判感兴趣,愿意与被告人沟通交流的陪审员在庭前、庭中和判后做被告人思想工作,劝其正视自己行为,认罪悔罪,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在民事和行政审判中,根据受理案件类型,在对口行业中邀请人民陪审员,发挥他们自身的业务长处。
四、发挥优势,化解矛盾主力军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优势在于人熟、事熟、情况熟,了解民情,代表民意,能够主动地介入审判活动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使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是参与诉调对接。2010年6月,县法院在县综治委的支持下,在全县11乡镇分别设立了诉调对接工作站,对于部分涉诉民事纠纷,立案前先行邀请人民陪审员进行调解,使民商事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杨庙人民法庭常驻人民陪审员安加华曾担任过乡长职务,在当地威望较高,三年来共诉前调解各类纠纷147件,当地百姓亲切地尊称他“乡长法官”。二是参与专业性调解。2010年6月,县法院在公安交管部门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邀请2名对道路交通业务熟悉的陪审员常驻巡回法庭,协助法官开展诉讼活动。一年多来,共参与审理道交案件159件,调解127件,受理财产保全案件9件,协助公安机关调处纠纷57起,使道交案件审判更加阳光、快捷。三是参与重大执行案件。拓宽陪审员的工作范围,选取重大有影响、当事人有强烈抵触情绪等类执行案件,邀请陪审员做双方工作,增强执行工作的公信度。县建设局申请执行韩某行政非诉执行案中,县委、县政府实施东菜市改造工程,被申请人韩某对房屋拆迁提出非法诉求,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县法院接受申请后,邀请居委会主任、人民陪审员张凯多次进行法律宣传,最终韩某同意腾空房屋,该案妥善执结。
三年来,县法院在落实人民陪审制度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在陪审员的考核管理、经费保障、参审时间等环节仍有不少困难和不足。下一步,县法院将努力争取财政支持,提高陪审待遇;规范选任和退出机制,建立人民陪审员预备人才库;扩大参审范围,调动陪审积极性,逐步规范、完善人民陪审工作。
“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这是《古诗十九首》中表现远方游子思乡之情的诗句,对于县法院人民陪审员杨萍来说,另有一番别样意义的解释。三年多来,杨萍共参审案件317件,陪审工作已成为她人生里的一片兰泽芳草。2011年年初,人民法院报以《法苑兰泽,陪审芳草》为题,深度报道了杨萍的先进事迹。我们真情地期待陪审员队伍中涌现出更多的“杨萍”,更多的优秀人民陪审员。
(作者系固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