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前不久,五河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件恢复执行的案件,不仅使得陈年积案得到了妥善的解决,还使得当事人双方相逢一笑泯恩仇,数年的矛盾得以化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事情源于一起民间借贷合同,1998年9月2日,债务人柳某因为做牛肉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便向申请执行人钱某借款40000元,丁某、凌某、谢某为担保人,借款期限为一年。由于借款人柳某到期不能偿还借款,债权人钱某把柳某起诉至法院,丁某、凌某、谢某作为担保人一并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查清了案件事实,判决被告刘某借原告40000元事实成立,丁某、凌某、谢某作为担保人应负连带责任。因为被告柳某下落不明,担保人谢某、凌某代为履行了还款。后来谢某、凌某多次找到柳某要求追偿,均未果。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看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并且双方当事人都是多年的同事,也都住在一个小区里,整日低头不见抬头见,因为此案已经多年不打交道。执行法官本着以人为本的角度,约见双方的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了利害关系。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柳某付给谢某、凌某各15000元,此案了结。双方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走出执行局办公室的门,当事人互相手拉着手说道:这么多年来,其实我也不想把事情搞得这么僵,很多时候都是死要面子。不过这下好了,今天这事总算在法院里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