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父母用一生的血汗养育了我们,晚年时本应享受天伦之乐,但近日固镇县法院在执行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时,却遇到了一位不愿赡养老父亲的不孝子。
刘老头今年74岁,老伴已去世多年,膝下一儿一女,刘某是他的长子,女儿远嫁外地。多年来,刘老头一直跟着儿子一起生活,刘某在和父亲一起生活期间,不但不尽孝道,还经常和父亲发生争吵。2010年1月因和儿子发生争吵,老人被迫到女儿家居住了一段时间。同年年底,父子俩再次发生争吵,儿子便将父亲赶出家门,可怜的刘老头只好在儿子家旁边搭了一个窝棚临时居住。2012年3月,刘老头一纸诉状将儿子告到法院,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每月支付刘老头赡养费300元,但刘某态度十分强硬,迟迟不支付赡养费。经执行法官多次做思想工作未果后欲拘留不孝子,但考虑到是双方亲子关系,不能把关系彻底搞僵,儿子的强硬态度使该案一度陷入僵局。2012年6月,执行法官了解到刘某在当地信用社有存款,便立即通知银行将存款冻结。然后直接划扣了一年的赡养费3600元,送到刘老头的手中,收到赡养费的老人感激涕零,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