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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拒付女儿抚养费 法官情法并用促履行
作者:王海燕  发布时间:2012-06-19 08:10:11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固镇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父亲托欠子女抚养费的案件,执行法官通过情法并用,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

    事情是这样的:陈某与堵某经人介绍相识,相识不久后即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女。陈某素来奉行养儿防老,如今妻子连生两女,陈某异常不悦,因此对妻子非打即骂,对两个女儿也是横眉冷眼。2011年无法忍受的堵某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和两个女儿的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判决准许离婚,两个婚生女由堵某抚养,陈某每年支付4800元抚养费。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陈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无助的堵某只有领着两个孩子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陈某取得联系,对其说明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以及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另外从感情和道德的角度对陈某做了大量的工作。最后在法官的教育下,陈某主动履行了义务4800元,并表示以后孩子的抚养费一定不会再拖欠,会主动的及时支付。本案圆满执结,陈某也因此取得了堵某和两个孩子的谅解。


 

责任编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