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人员的能力水平,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蚌埠中院执行局根据《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和“两评查”活动第二阶段的计划安排,制定了《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两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培训计划,并立即着手抓好落实工作,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朱超于2012年6月14日至6月16日带领全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前往全椒县人民法院、来安县人民法院学习考察了执行工作管理规范化的先进经验。
考察组一行通过集中座谈、实地考察、查阅卷宗等多种形式,对全椒、来安两家法院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执行流程管理与重要节点归口管理机制、风险评估与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和裁判文书及卷宗材料完善规范机制进行了全面学习。
考察组了解到来安法院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建设。一是加强了制度的贯彻落实,对上级机关制定的制度予以细化,到目前来安县共制定了20余项管理制度,将过去执行工作的单打独斗改变为团队协作,实行协助配合,定期召开案情通报会。加强了节点管理,每周召开例会,每月进行考评,按照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考核指标要求分解到人,实行按月通报,对怠于执行的承办人员加强理论和业务指导。二是成立了执行“110”机制,对于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除穷尽执行措施以外,发动当事人及案外人提供举报线索,对于在全县辖区内发现的线索,40分钟以内出警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对于申请执行人,在立案时就告知其若是不能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会有一定的执行风险。通过该措施的实行,扩大了财产线索的征集范围,加大了对被执行人的威慑和惩处力度,取得了良好的运行成效。三是加大涉执信访的稳控工作。首先是实行风险告知制度,其次是认真落实“四查一告知”制度。每位案件承办人在采取措施前要从维稳角度出发,采取措施后要主动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取得了当事人的理解,从源头上有效的化解了信访压力,近两年呈逐年下降趋势。四、加大了执行公开的力度,从立案阶段开始,凡是能公开的,一律实行公开,例如执行工作日志。使当事人能够充分了解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对执行工作也就能够理解。
全椒县法院卷宗规范化的管理,是考察组学习的重点。该院执行局本着“以质检提高案件绩效,以案件抓好人员管理”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的若干规定,细化工作节点,制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表,从立案到卷宗送检的每个流程均设置时间、结果、办理人等详细的办理情况,由办理人负责填写,通过流程表就可以反映出整个案件的执行情况,同时成立质检组在卷宗送检时认真核对每份材料,对于存在问题的不予结案归档,有效的提高了承办人的责任心。对于案件财产线索的查询安排专人实行集中查询,使案件结案率、标的到位率、实际履行率有了明显提高,也让领导对案件进度予以掌握,然后每日开晨会,每周集中学习,对怠于执行的承办人予以督促,切实转变了执行人员的工作态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考察组还来到滁州中院,就目前执行工作现状和执行工作机制的创新进行了广泛、深入、细致地交流,双方在以下三个方面达成共识:一是要把握好执行工作的定位,二是要树立好的执行工作理念,三是要创新执行工作的方式方法。
朱超表示,全椒和来安的先进经验非常值得学习和借鉴,通过抓好案件流程管理,采取“一案一表”这一措施,即完善了卷宗材料,对执行工作节点有效把握,又能规范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是真正抓着了规范执行工作的“牛鼻子”。我们要紧密结合“两评查”活动的开展和普遍存在的执行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认真学习,全面吸收,整体消化,全力来推动我市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