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官论坛 > 审判实务
如何宣布休庭、闭庭
作者:常美琴   发布时间:2012-06-26 09:44:06 打印 字号: | |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2012年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是“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怀远县人民法院为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了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庭审评查范围中各审判庭每名法官至少接受一次庭评查。笔者在准备庭审评查过程中,对休庭和闭庭的适用认真进行了梳理。

    关于如何适用休庭还是闭庭,一直存在争议和分歧。何时适用休庭,何时适用闭庭,法律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笔者认为,休庭的意思是法庭审理程序的暂停,以便庭审人员休息或进行合议或出现其他情况时适用的一个程序。而闭庭的意思是指庭审程序的结束,一旦宣布闭庭,庭审就结束了。

  休庭和闭庭被混淆使用的二个关键原因在于:一是法律没有规定何时适用闭庭,如何区别适用休庭、闭庭。二是对于闭庭的理解大家存分歧。一种理解认为闭庭是相对于每一次庭审程序而言的,每一次庭审,有开始,就有结束,每一次的庭审结束都必须宣布闭庭。每一次的庭审程序都应视为一个完整的程序,因此闭庭是对应于每一次庭审程序的结束而适用的。另一种理解认为闭庭是指案件所有庭审程序的结束,一旦宣布闭庭,就表示案件已经从开庭审理走到了最后宣判,所有的庭审程序都完结了。所有的庭审程序应视为一个整体,不存在区分每一次的庭审,不管是有一次庭审还是二次或者是一次庭审、一次定期宣判,整个案件审理程序只视为一个过程,直到最后过程结束才能适用闭庭,期间不论是合议庭合议、庭审人员休息或是完结第一次庭审程序,均必须适用休庭。

  很显然,分歧的关键在于,闭庭是指每一次庭审程序的结束还是整个案件审理程序的结束。这里有必要对休庭也做一个分析。庭审过程中休庭,休庭后必然就要继续开庭,也就是说休庭对应的是继续开庭,假设一个案件进行了两次庭审,第一庭审结束时,审判长(员)宣布:休庭。那么第二次开庭时,审判长是不是应该宣布:现在继续开庭?还是宣布:现在第二次开庭。笔者认为第二次庭审时宣布:现在继续开庭是不妥当的。因为第一次的庭审程序已经结束,第二次的庭审是在重新送达了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再次启动的程序,不是因为宣布休庭了而启动的。因此,对于多次庭审的,每次庭审结束后宣布休庭不妥。

  综上,对于休庭,必须认识到有休庭就有继续开庭,休庭只是每一个庭审程序暂停的适用程序而已,而不是两次或多次庭审程序之间的间隔符。闭庭则是每一次庭审结束的适用程序,必须将每一次的庭审程序视为一个个体,存在开始也存在终结,闭庭才是两次或多次庭审程序之间的间隔符、休止符!笔者建议,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一个统一的制度出台之前,每一个法院应该在本院形成一个统一的意见。

(作者单位:怀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龙江